搜索
首页 法律 其它 保险法

这个符合《劳动法》吗?

单位是私立的,不给外地户口的人员购买生育保险。这个符合《劳动法》吗?如果确实不给购买的话,个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购买?

全部回答

2016-05-18

47 0
    广州市原劳动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劳险字〔0995〕第013号)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关于调整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率和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通知》(穗劳社工伤〔2007〕2号)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非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统筹区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你单位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违反以上规定的。你可向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举报投诉。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保险法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其它
保险法
债权债务
涉外法律
保险法
保险法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