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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省内线:在县级(不含市州所在地的县?

  Ⅰ类省内线:在县级(不含市州所在地的县、市、区,下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最近两个考试年度成绩滚动计算达不到全国合格标准,但滚动计算后,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不低于55分的考生,可确定为达到Ⅰ类省内合格分数线。Ⅱ类省内线: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最近两个考试年度成绩滚动计算达不到全国合格标准,但滚动计算后,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不低于50分的考生,可确定为达到Ⅱ类省内合格分数线。
  达到Ⅰ类或Ⅱ类省内分数线的人员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省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给省内合格证书。三、实施细则(一)省内合格线的划定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可列入相应省内合格线划定范围:1、Ⅰ类省内合格线划定范围:⑴县级政府部门所属的公立医药卫生机构;⑵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⑶各行业所属的设置在贵阳市区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⑷各级各类私营医疗卫生机构。
  2、Ⅱ类省内合格线划定范围: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⑵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二)省内合格专业技术资格的效用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符合上述有关条件的,取得省内合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明“Ⅰ类省内合格”或“Ⅱ类省内合格”),表明其基本达到相应专业、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具备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2、取得省内合格,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受聘后享受相应岗位级别待遇。3、取得省内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资格与国家级合格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4、取得省内合格的,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流动从业时,其所取得的省内合格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有效。

全部回答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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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1、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省人社厅是否已印制,请咨询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关于取得省内合格人员聘用问题(1)取得省内合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只是表明你已基本达到相应专业、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具备了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2)你虽已取得省内合格资格,且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但如需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还得与单位是否需要,或单位是否有相应专业岗位有关。(3)考试和聘任是完全分开的,考试是考试,聘任是聘任,这是两个不同的环节。
  考试结束以后,聘用的环节就是用人单位的事情了,并不是说你参加考试取得了任职资格,单位就必须要聘用你。  (4)具体聘用环节,请和单位人事部门、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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