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湟鱼现状如何?
保护湟鱼任重道远
60年代大规模的、长年不间断的捕捞方式,使青海湖湟鱼资源量迅速衰减,加上近几年从没停止过的偷捕滥捞活动,湟鱼的资源量一直下降到了2002年的2592吨的最低临界线,衰减速度令人震惊,比起60年代初7。 5万吨的资源量,青海湖湟鱼濒临灭绝!
湟鱼资源量的衰减严重威胁着青海湖水体生态、草原生态生态和鱼鸟共生的生态系统,保护湟鱼迫在眉睫。
保护湟鱼刻不容缓
其实,早在六几年的时候,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保护湟鱼的重要性,1964年,国家水产部颁布了《水产资源保护条例》,把青海湖湟鱼列为稀有名贵水生动物,要求加以保护,1979年,国家水产总局再次颁布条列,将湟鱼列为重要保护对象。...全部
保护湟鱼任重道远
60年代大规模的、长年不间断的捕捞方式,使青海湖湟鱼资源量迅速衰减,加上近几年从没停止过的偷捕滥捞活动,湟鱼的资源量一直下降到了2002年的2592吨的最低临界线,衰减速度令人震惊,比起60年代初7。
5万吨的资源量,青海湖湟鱼濒临灭绝!
湟鱼资源量的衰减严重威胁着青海湖水体生态、草原生态生态和鱼鸟共生的生态系统,保护湟鱼迫在眉睫。
保护湟鱼刻不容缓
其实,早在六几年的时候,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保护湟鱼的重要性,1964年,国家水产部颁布了《水产资源保护条例》,把青海湖湟鱼列为稀有名贵水生动物,要求加以保护,1979年,国家水产总局再次颁布条列,将湟鱼列为重要保护对象。
1980年,青海首次成立鱼政管理科,负责青海渔业资源的繁殖保护和渔业法规的实施。1982年,青海湖首次施行禁渔期,当年11月,青海省政府第一次召开鱼政工作会议,决定首次对青海湖施行为期3年的封湖育鱼,以便给湟鱼提供休养生息的机会。
当时,封湖育鱼工作要求禁止冬季在青海湖进行冰鱼生产,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从事捕捞活动。1986年到1989年,省政府第二次决定对青海湖施行封湖育鱼。从1994年11月到2000年12月对青海湖又施行了第三次封湖育鱼。
当时,除允许青海湖渔场在规定的时间、水域、网目内每年捕捞700吨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青海湖及其附属水系从事捕鱼活动。
2003年,青海湖裸鲤、甘子河裸鲤被纳入《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
同年,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对湟鱼做了价格认证,认证价格为每公斤12。25元,使渔政执法行为有了更为合理的依据。
八九十年代的三次封湖育鱼时间长达13年,加上一些保护措施的不断落实,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对湟鱼的偷捕滥捞行为,对保护湟鱼资源起到了一个非常大的作用。
但是,由于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不顾三令五申,非法捕捞、加工、运销湟鱼的活动仍然非常猖獗,据统计,2001年至2005年,渔政部门共开展封湖育鱼专项行动75次,查扣摩托车、自行车289辆、汽车26辆,销毁渔网57000盘,船只和皮筏子140只(艘),没收湟鱼近140吨,这说明湟鱼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休养生息。
同时,由于湟鱼主要产卵场地环境的严重恶化和青海湖水体不断恶化,湟鱼资源量恢复十分缓慢,湟鱼产卵鱼群低龄化、小型化趋势进一步加剧。据监测,1999年的湟鱼平均体重为183克,只比1994年增加了62克。
而且,湟鱼生存环境继续恶化,因河水断流等原因造成的大量死鱼现象时有发生。
2001年1月1日,省政府发出了为期10年的第四次封湖育鱼通告,此次封湖育鱼不但要求实现零捕捞,而且要求加大对湟鱼偷捕、贩运、加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青海湖及湟鱼的命运引起了国家有关领导人的高度重视,2001年4月20日,温家宝同志作出了“青海湖的综合治理应该提上议程”的重要批示,农业部也派专家组赴青海湖进行考察。
因偷捕湟鱼,他被拘留了
王庆,刚察县沙柳镇红山村人,因长期捕鱼为业成为当地鱼政执法人员眼中的钉子户。
4月6日,王庆下湖打鱼时被刚察县鱼政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当场没收了鱼货、网具和一辆摩托车,并被拘留了15天。面对自己违法捕鱼换来的结果,王庆后悔莫及,他告诉记者,他们村上打鱼为业的还有20多人,拘留甚至判刑对他们的违法打鱼行为有非常大的震慑力,他表示从此不再打鱼了。
在拘留王庆之前的一个月里,刚察县已经拘留了10名非法捕捞人员,有力地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
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偷捕、贩运湟鱼,而且还出现了有组织的偷捕活动,一些渔霸长年专门进行偷捕湟鱼,并向全省乃至周边省份返销湟鱼,甚至纠集人员抗拒检查、围攻执法人员。
与此同时,城市街道、农村、餐馆、市场上公开叫卖湟鱼的现象不断出现,不法分子偷捕、返销湟鱼的工具不断更新,手段更加隐蔽,封湖育鱼的形势越来越严峻。
根据偷捕、返销湟鱼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对不法分子形不成有力打击的现状,2005年青海湖封湖育鱼方案中规定,要改变长期以来对违法分子以行政处罚为主,致使执法工作非常被动的局面,适时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在采取宣传教育、规劝和行政处罚等措施的同时,要依照《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以及《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法偷捕、运输、加工、销售湟鱼的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执法人员依法加大了对那些用渔船、皮筏子、挂网等有组织的入湖捕鱼的违法行为。2005年以来,全省先后依法审结了3起刑事案件,4名犯罪人员受到了刑事处罚,85人被依法拘留,极大地震慑了不法分子的疯狂气焰。
根据已取得的成绩,2007年的封湖育鱼方案中再次提出重点抓好刑事案件的处理的要求,计划重点对那些长期进行捕鱼、以捕鱼为业、有组织的捕捞以及抗拒执法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等破坏渔业资源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基本实现湖上无人偷捕湟鱼,市场上无人销售湟鱼的目标。
保护工程初见成效
在加大封湖育鱼给湟鱼以充分休养生息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加大了湟鱼人工孵化技术攻关、产卵场地的建设、人工增殖放流、渔政管理设施的投入,以及对青海湖水资源的监测力度。
在一系列保护工程的实施下,湟鱼资源量出现了逐年上升的喜人变化。
到2006年底,湟鱼主要的产卵地黑马河、布哈河、沙柳河等河流都已开通了过鱼通道,在刚察县建立了人工放流站以及人工孵化基地,从2000年至今已投放湟鱼鱼苗28800万尾,其中2005年人工放流鱼苗为800万尾,2007年将突破年放流量1000万尾,同时根据各产卵场湟鱼的不同特性,青海湖裸鲤救助中心还建立了青海湖湟鱼技术网络平台。
实践证明,随着省政府四次封湖育鱼以及在湟鱼科研、人工孵化、增殖放流等方面的不断投入,湟鱼资源量从2000年监测以来开始出现了逐年回升的喜人势头。据监测数据显示,湟鱼资源量已从2002年的925。
5吨上升为2006年的15274吨,湟鱼个体重量已经突破230多克。2004年监测到的资源量为5017。69吨,湟鱼平均个体重为176。85克左右,2005年为6926。88吨,平均个体重为206。
28克左右,到了2006年湟鱼资源量上升为15274吨,平均个体重达到了232。1克。
在此基础上,国家将在今后陆续投入大批资金,实施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程,将重点实施青海湖水体环境、增加入湖淡水、生态移民、保护湟鱼产卵场、完善湟鱼增殖放流和疏浚河道等综合治理工程,来促进青海湖湟鱼资源量的快速回升和青海湖生态系统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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