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怎么核算
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费用支出的合计数额。
开发成本按用途分类四类进行二级明细核算
类别 内容
土地(建设场地)开发项目成本费用支出 包括土地(即建设场地)开发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支出
房屋建设项目成本费用支出 指开发建设各种房屋(包括商品房、周转房、出租房、待建房等)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等
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支出 指开发建设城市规划中的大型配套设施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代建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支出 指...全部
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费用支出的合计数额。
开发成本按用途分类四类进行二级明细核算
类别 内容
土地(建设场地)开发项目成本费用支出 包括土地(即建设场地)开发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支出
房屋建设项目成本费用支出 指开发建设各种房屋(包括商品房、周转房、出租房、待建房等)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等
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支出 指开发建设城市规划中的大型配套设施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代建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支出 指受单位委托代为开发建设的,除建设场地、住宅等房屋以外的各种工程发生的开发建设费用
在按以上四类房地产开发产品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分类核算的基础上,又可进一步将工程中各项费用归为以下六个成本项目设专项进行明细核算
项目 内容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是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及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是指房地产在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地地平整等费用
基础设施费 是指房地产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 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费
配套设施费 是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记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锅炉房、水塔、居委会等设施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开发现场为开发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以上6项目都属于制造成本的范畴。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的方法
(三)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归集及其核算的科目设置
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应按照不同的开发项目及其成本核算的各自特点,分别按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进行归类核算。
1、 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归集
可总结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归集方法如表所示:
成本类别 归集原则 说明
房屋开发建造成本 按房地产开发类别归集 对于企业在房屋开发核算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如成本核算对象可被清楚地分开,则应直接计入所归类立项的各自成本项目;如无法分开,可先汇集核算,待土地开发完成后,用于房屋建设时,再采用一定的方法分析结转计入各自的成本项目。
土地开发成本 可分别按每一独立的开发项目,或按一定区域,或地块进行归集 土地开发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土地开发成本中的直接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等,均应直接计入土地开发成本。
开发间接费用包括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土地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先单独进行汇集,期末再按照一定方法分配计入土地开发成本各成本项目。
配套设施成本 以开发区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为归集对象 计入商品房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应以开发区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为依据,计入商品房成本核算对象中。
但在配套设施成本费用归集的过程中,应遵循以每一独立的配套设施为基本核算对象的原则进行成本归集,当开发区成本核算对象和各独立的配套设施竣工后,再将各配套设施的成本分摊计入各产品成本中。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代建工程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按已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进行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归集。
2、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科目设置
2、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科目设置
(1)房屋开发建造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
“开发成本”是成本类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对于房屋开发建造,要设置“房屋开发”二级分类账。
一般将房屋的开发建造按用途分为四类,还应在科目“房屋开发”二级科目下,按照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的用途,分设四个三级科目,即“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商品房)”、“开发成本--房屋开发(经营房)”、“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周围房)”、“开发成本--房屋开发(代建房)”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在三级科目中对开发的房屋产品成本分设“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六个成本项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2)土地开发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
土地开发成本依然设置“开发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土地开发有两种不同的用途:一种是为了作开发后土地销售(即有偿转让),另一种是为了兴建商品房、出租房而开发的工程用土地。
A、 如是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科目进行成本归集,开发完成后,将已归集的土地开发成本结转至“开发产品”帐户。
B、 如是为建商品房等而开发的工程用土地,则可将土地开发成本直接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帐户中,不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帐户核算。
C、 土地开发的成本费用,若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核算对象时,其发生的费用可先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帐户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再按一定标准分摊记入有关房屋建筑成本。
D、 土地开发成本项目一般划分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两项。
(3)配套设施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应设置“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科目进行。
(4)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科目设置 “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科目进行核算,在该二级科目下,可按委托项目进行三级核算,在三级科目中设置专项对六个成本项目分别归集核算。
(四)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1、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的一般账务处理程序
2。土地开发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发生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直接费用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开发完毕验收时,按土地开发用途分别进行结转:
借:开发产品--土地开发(用于土地销售之土地开发成本)
开发产品--房屋开发(用于房屋开发之土地开发成本)(注意这是教材的写法,我认为应该作为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原因是房屋开发肯定没有完工,我发现由教材主编李大诚教授主编的辅导材料上就把教材的这个会计分录修改了,所以我建议大家修改为后者)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3、 房屋开发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成本发生时: 开发完毕验收时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借:开发产品--商品房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
四、房地产开发期间费用的核算
(一)房地产开发期间费用核算的科目设置 与一般工业企业没有本质区别
(二)房地产开发期间费用核算的账务处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