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至5月20日,,我在吉安的游戏赌博场里面(临街店面,到处都是),陆续输掉了6万5千元现金,另外向三个高利贷借了3.2万(钱不是直接给我,没有接触到任何现金,他们和赌博场里面的老板,直接记数,赢了扣除我欠款,输了高利贷跟我回家拿)。到5月20日,我实在无力在以赌还债了,所以就到吉安吉州公安局去报案,寻求保护。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受理后,先后去找那三个高利贷,结果有一个高利贷,在公安局找我之前,逼我写了一张欠条,金额为1.4万。现在三个高利贷,其中一个,借了4000元,见公安局找他,就说不要钱,跑掉了。另外两个高利贷,到公安局做笔录,并且都交纳了罚款。同时两个游戏赌博厅也被处于3万/家的罚款。但是仍然照常营业。我现在欠高利贷的钱,公安局的还是要求我正常按每个月分期付给他们(现在直接付款给游戏赌博场里面)。现在其中一个高利贷,被公安局处罚了2千元并且行政拘留了5天,今天也要求我写了一张3千元的欠条(2千元为罚款,1千元为精神补偿)。现在我总共外面的欠条为1.7万(1.4万和3千元)。今天另外一个赌博场的老板,也打电话过去,叫我去写借条(我上个月已经分期还了1千5百元)。现在公安局已经不管我的事情了。我想咨询的是,我写的那一些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老婆现在只是知道我赌博输了6万多(自己家里的钱及向朋友借了点,朋友借的已经归还),不知道我欠高利贷的事情。所以我很怕高利贷追上门来,否则的话,非离婚不可。现在我公司的商务信用卡,每个月都要归还5万多现金,由我借出单位现金,负责归还。上个月逼的没办法,又去赌博场(另外一个游戏赌博场)赌了一下,赢了1500元。然后赶快还到以前欠的赌博厅里面。但是心理担惊受怕。怕万一输了,又越陷越深。我实在不想在过以赌博还债的日子了。但是高利贷如同阴魂不散的缠绕着我。现在我所有的工资收入都归我老婆保管了,我根本不可能有多余的钱,去还高利贷了。我现在想咨询的事情为:我向高利贷及游戏赌博厅出具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从法律层面上讲,赌博是违法的,最简单的惩罚就是治安处罚;高利贷是非法的,因为其“高利率”远远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故不受法律保护。
但在现实生活中,高利贷者靠发放高利贷牟取暴利,赌徒将翻本或暴富的幻想寄托于高利贷,没有赌徒就不会有高利贷者生存的空间,两者相互依存。这也就是高利贷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当高利贷者不但得不到高额利息、甚至连本金都得不到时,你以为他们会轻易放过你?!
正如你所说,你向公安局举报的结果是,公安局处罚了高利贷者,处罚不仅是让高利贷者缴纳罚款,同时也要...全部
从法律层面上讲,赌博是违法的,最简单的惩罚就是治安处罚;高利贷是非法的,因为其“高利率”远远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故不受法律保护。
但在现实生活中,高利贷者靠发放高利贷牟取暴利,赌徒将翻本或暴富的幻想寄托于高利贷,没有赌徒就不会有高利贷者生存的空间,两者相互依存。这也就是高利贷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当高利贷者不但得不到高额利息、甚至连本金都得不到时,你以为他们会轻易放过你?!
正如你所说,你向公安局举报的结果是,公安局处罚了高利贷者,处罚不仅是让高利贷者缴纳罚款,同时也要求你按月偿还借款。
而高利贷者将把这些罚款归罪于你的举报,会要求你来承担该款。逼你写借条只是形式,至少具备部分法律效力(即借款是事实,高额利率不受保护)不把钱拿到手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
用一句通俗的话说,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想尽一切办法还钱吧。
“所有的工资收入都归我老婆保管了,我根本不可能有多余的钱”,并不能成为你回避矛盾的理由,尽快与你老婆开诚布公的谈一次,明确告诉她:如果不正视现实,不抓紧偿还高利贷,你及你们家将生活在高利贷逼债的阴影中,这难道是你们所期望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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