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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费高滞纳金的法律问题

处于各种问题,没有交物业费,现在被告了,我们也没打算能打赢这官司,只想能够把那高利贷一般的滞纳金给去掉就行,大概是日息0.3%。 想问一下,在法庭上应该怎么讲,引用那些法律条文,这种滞纳金不合理是违反了那些法律。我又应该用那些法律支持自己的想法。 先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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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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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此类滞纳金的收取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也没有最高限额。 但,除了法律有规定外,其它涉及滞纳金的,都应由服务双方协商确定,最起码也应通过一定的程序(如,听证会、公示等)来确定,这才能体现公平。
  那种将滞纳金当成重罚手段,放弃催收和告知义务的单位,实际上是在放弃自己应履行的职责。 如果滞纳金收取太高甚至超过了本金,就是不合理的,法院一般也不会给予支持。 你应该主张交滞纳金是格式条款,且超过了合理限度,要求法院将滞纳金的利率降低到合理的限度。
   。

200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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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滞纳金是有前提的.你们的具体约定和具体案情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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