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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强奸只针对男人?

就跟只有嫖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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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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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传统的观念认为女性是弱势群体,从生殖器的角度考察,普遍认为男性属主动进攻性、女性属被动防守型,而且传统观念往往认为在性交过程中女性是吃亏的,所以在男女双方发生性交后,只要女方说是被强迫的,即可认定男方属强奸。
  但是从实际上看,这种观念是有缺陷的,它忽视了女性性需求的存在,在性交过程中女方也同样可获得满足。
    因此,除了处女以外,男女双方在性交过程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谁便宜谁吃亏的问题,男方主动是插入,女方主动是套进,任何一方违背对方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都应视为强奸(我国的刑法需修改)。

2006-01-09

226 0
男人不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客体,但女人可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例如女人协助男人将另一女人强奸,这个女的就成为强奸从犯了。

2006-01-04

211 0
女也可能构成强奸罪的。

2006-01-04

212 0
因为强奸罪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因此强奸罪的主体只是男人,当然共犯除外。

2005-12-31

241 0
强奸的意思是男方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对其实施暴力的手段.因为在古代,女的可露的部位是不能让男人看见的.包括手和腿.只有在婚后才能被自己的丈夫所触摸.不象男的,从小就可以光着腚到处跑,长大了到了夏天可以光着膀子.这样以来使男人对女人就有种神秘感.久而久之,就认为强奸专门针对男人.

2005-12-31

227 0
从历史上看男的犯罪比较多,所以目前立法也只是考虑到了男人的问题。但是目前女性犯罪也明显多了,美国电影有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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