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是怎样确定成交价(开盘价)?
具体如下:(1) 对买卖申报进行排序电脑撮合系统对所有的买入有效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人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的卖出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人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2) 按照以下的三条原则产生开盘参考价① 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② 高于参考价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参考价的卖出申报必须全部成交。③ 与参考价相同价位的申报,其中买人申报和卖出申报必须有一方能全部成交。 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三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全部
具体如下:(1) 对买卖申报进行排序电脑撮合系统对所有的买入有效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人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的卖出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人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2) 按照以下的三条原则产生开盘参考价① 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② 高于参考价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参考价的卖出申报必须全部成交。③ 与参考价相同价位的申报,其中买人申报和卖出申报必须有一方能全部成交。
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三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3) 撮合成交继而以该参考价为成交价逐步对排存在前面的买人申报和卖出申报进行撮合成交,一直到不能成交为止。
(4) 对未成交的申报委托的处理参加集合竞价但未成交的申报委托仍然有效,可以按原来输入的价格、时间顺序,在交易正式开始后参加连续竞价。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