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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金融改革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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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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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中国金融改革的八个方面新进展   ——来自“2005中国(上海)期货投资国际论坛”的声音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进展   1。
  2003年12月成立中央汇金公司,2003年年底向中行、建行共注资450亿美元,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财务重组完成。用原有的资本金、2003年的利润和原有的拨备对损失类资产进行核销,用市场化的方式将可疑类资产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
  通过财务重组,资产负债表基本清理干净,中行、建行的财务数据披露真实,财务状况大为改善,不良资产比例明显降低,各项主要财务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上大型商业银行水平。     3。
  2004年8月和9月,中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立。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新的经营管理层开始运作。   4。中行、建行股改总体目标: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财务重组、内部改革和严格外部监管,中行、建行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准备金覆盖水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银行的中等水平,并择机在境内外上市,实现公众持股。
       5。公司治理的新变革:(1)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2)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3)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利润最大化。
  (4)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5)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现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  (6)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7)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8)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6。中行、建行改革最近进展:战略投资者确定;建行准备上市。   二、农村金融改革新进展   1。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新进展:2005年6月,组建银行类机构43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9家,农村合作银行34家,另有13家银行类机构批准筹备。  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172家,另有273家批准筹备。
  第二批试点的21个省(区、市)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   2。历史包袱初步化解,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截至2005年1季度末,先期试点8省(市)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发行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计向8省(市)64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368。
    82亿元,共计置换不良贷款318。93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49。89亿元。2005年前两个季度已向14个省(区、市)820个县发行票据616。41亿元,置换不良贷款492。
  5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123。91亿元。共计发行专项票据985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农村信用社可享受中央银行资金扶持总额为1688亿元。     3。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所有者权益余额130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575亿元。
  3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净额47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689亿元;资本充足率为2。49%,比2002年末提高10。94个百分点。第一批8省(市)资本充足率已经达到8。  65%,比2002年末提高12。
  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3851亿元,比年初下降663亿元,不良贷款占17。54%,比年初下降5。56个百分点。2004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润104。62亿元。今年前6个月,实现利润93。36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80。
  69亿元。     三、利率市场化走出一大步   1。从1月1日起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
  9,2]。金融机构不再根据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而是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逐步形成了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格局。     2。3月25日起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即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贴现)利率加点幅度。
     3。从10月29日起放开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同时,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4。存款利率可以下浮10%。   5。一些银行的相关服务开始收费。
     6。最近银行间市场的企业融资券对利率市场化也有推进。   四、外汇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21日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启动。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自2005年7月21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升值幅度约为2%。   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兑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兑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兑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改革以来浮动较大,8月9日开始,准许远期外汇交易,对冲汇率风险。
     1。人民币可兑换新进程:1996年,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资本项目交易划分为43项。迄今为止,我国已有将近一半的项目不受限制或只有较少限制,有不足三分之一的项目受到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交易项目不到两成。
    中国公民出境可携带人民币从6000元提高到20000元;购买美元数量也大增。   2。资本项目的可兑换:2002年年底推出QFII制度,已经获得QFII资格的有15家境外机构,均为国际知名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其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多种以人民币标价的金融工具,增加到100亿美元。
    引进境外机构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或以中国存托凭证(CDR)形式上市筹资;有条件地批准部分外资跨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往境外运作,支持中资跨国公司补充其海外公司资本金或运营资金。
  12月1日实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移民合法财产和非居民境内继承遗产的转移。  12月1日开始,开放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并提前一年开放西安、沈阳两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8个。
  外资银行在华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已有10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其中61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13家外资银行获准在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24家外国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5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开办QFII托管业务等。
    外资银行规定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已超过100种。   3。积极拓宽资金流出渠道。主要政策是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范围扩大到24个省市,批准购汇额度24。8亿美元。
  试点地区可以直接审批300万美元对外投资项目,事后向外汇总局备案即可。   4。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境内成员公司之间或面向境外成员公司开展内部资金运营。  允许跨国公司对境内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或者财务公司放款或者直接贷款方式给他们提供外汇资金支持,来优化跨国公司外汇资源的配置。
     5。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对外进行证券投资,允许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   6。积极培育外汇市场。  因为只有在外汇市场完备的情况下,市场才能发挥有效的价值功能,主要政策是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银行和业务范围。
  允许中国银行办理有实际偿付背景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今年制定了新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不论是中资还是外资,不论国有还是股份银行都可以开办这个业务,这是进一步为市场提供汇率避险工具。     五、货币市场创新   1。
  出台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批准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并实现次级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流通。批准铁路建设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改变以往企业债券只能在交易所场内市场上市交易的状况;3。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机构增加至40家,首次批准证券公司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4。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5。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推动银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推动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住房资产支持证券(MBS)发行;6。
  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先后推出买断式回购;7。保险公司业务创新:投资连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基金和股票;8。  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9。证券公司和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联通发行融资券100亿元;10。
  2005年6月,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第一个衍生工具债券远期交易。债券远期交易可以有效地帮助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促进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促进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     六、加快货币市场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是以金融产品创新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一般性金融债券发行;继续推动资产支持证券尽快发行;推动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大力发展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逐步推出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债券远期和借贷业务)。
    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机构投资者。积极推动货币市场基金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工作。逐步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如亚洲债券基金(ABF)等,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
  三是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实施券款对付(DVP)相关的规则、协议和系统开发;协调簿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连接所涉及的数据交换、数据共享等问题;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信息管理。
       七、资本市场改革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等,方式多样);2。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注册为公司型);3。券商注资重组与流动性支持;4。H股的全流通(交通银行);5。
  QFII的规模扩大(增加到100亿美元);6。国有企业买股票限制取消;7。推出IPO询价制度;8。  推出权证交易;9。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已有3家;10。给予保险公司席位;11。
  第三方独立托管保证金制度推行;12。四部委下发《个人债权收购意见》;13。大宗农产品期货推出(目前已达到10个交易品种)。   八、金融稳定的制度构建   1。存款保险制度基本方案已经确定;2。
    投资者保护基金基本方案已拟订;3。征信体系建设;4。资产管理公司在高风险金融机构危机管理中的角色创新;5。推动建立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模式;6。对国内券商注资与重组;7。
  四部委《关于个人债权收购的意见》,防范了道德风险与保持金融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的平衡;8。  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德隆案例;9。《金融稳定自评估报告》已经完成,为参加IMF与WB的FSAP项目作准备;10。
  撰写《中国金融稳定报告》;11。年底拟发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金融稳定报告》。 。  。

200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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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中国金融改革的八个方面新进展   ——来自“2005中国(上海)期货投资国际论坛”的声音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进展   1。
  2003年12月成立中央汇金公司,2003年年底向中行、建行共注资450亿美元,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财务重组完成。用原有的资本金、2003年的利润和原有的拨备对损失类资产进行核销,用市场化的方式将可疑类资产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
  通过财务重组,资产负债表基本清理干净,中行、建行的财务数据披露真实,财务状况大为改善,不良资产比例明显降低,各项主要财务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上大型商业银行水平。     3。
  2004年8月和9月,中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立。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新的经营管理层开始运作。   4。中行、建行股改总体目标: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财务重组、内部改革和严格外部监管,中行、建行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准备金覆盖水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银行的中等水平,并择机在境内外上市,实现公众持股。
       5。公司治理的新变革:(1)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2)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3)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利润最大化。
  (4)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5)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现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  (6)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7)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8)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6。中行、建行改革最近进展:战略投资者确定;建行准备上市。   二、农村金融改革新进展   1。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新进展:2005年6月,组建银行类机构43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9家,农村合作银行34家,另有13家银行类机构批准筹备。  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172家,另有273家批准筹备。
  第二批试点的21个省(区、市)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   2。历史包袱初步化解,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截至2005年1季度末,先期试点8省(市)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发行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计向8省(市)64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368。
    82亿元,共计置换不良贷款318。93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49。89亿元。2005年前两个季度已向14个省(区、市)820个县发行票据616。41亿元,置换不良贷款492。
  5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123。91亿元。共计发行专项票据985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农村信用社可享受中央银行资金扶持总额为1688亿元。     3。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所有者权益余额130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575亿元。
  3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净额47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689亿元;资本充足率为2。49%,比2002年末提高10。94个百分点。第一批8省(市)资本充足率已经达到8。  65%,比2002年末提高12。
  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3851亿元,比年初下降663亿元,不良贷款占17。54%,比年初下降5。56个百分点。2004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润104。62亿元。今年前6个月,实现利润93。36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80。
  69亿元。     三、利率市场化走出一大步   1。从1月1日起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
  9,2]。金融机构不再根据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而是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逐步形成了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格局。     2。3月25日起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即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贴现)利率加点幅度。
     3。从10月29日起放开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同时,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4。存款利率可以下浮10%。   5。一些银行的相关服务开始收费。
     6。最近银行间市场的企业融资券对利率市场化也有推进。   四、外汇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21日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启动。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自2005年7月21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升值幅度约为2%。   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兑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兑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兑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改革以来浮动较大,8月9日开始,准许远期外汇交易,对冲汇率风险。
     1。人民币可兑换新进程:1996年,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资本项目交易划分为43项。迄今为止,我国已有将近一半的项目不受限制或只有较少限制,有不足三分之一的项目受到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交易项目不到两成。
    中国公民出境可携带人民币从6000元提高到20000元;购买美元数量也大增。   2。资本项目的可兑换:2002年年底推出QFII制度,已经获得QFII资格的有15家境外机构,均为国际知名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其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多种以人民币标价的金融工具,增加到100亿美元。
    引进境外机构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或以中国存托凭证(CDR)形式上市筹资;有条件地批准部分外资跨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往境外运作,支持中资跨国公司补充其海外公司资本金或运营资金。
  12月1日实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移民合法财产和非居民境内继承遗产的转移。  12月1日开始,开放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并提前一年开放西安、沈阳两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8个。
  外资银行在华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已有10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其中61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13家外资银行获准在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24家外国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5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开办QFII托管业务等。
    外资银行规定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已超过100种。   3。积极拓宽资金流出渠道。主要政策是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范围扩大到24个省市,批准购汇额度24。8亿美元。
  试点地区可以直接审批300万美元对外投资项目,事后向外汇总局备案即可。   4。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境内成员公司之间或面向境外成员公司开展内部资金运营。  允许跨国公司对境内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或者财务公司放款或者直接贷款方式给他们提供外汇资金支持,来优化跨国公司外汇资源的配置。
     5。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对外进行证券投资,允许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   6。积极培育外汇市场。  因为只有在外汇市场完备的情况下,市场才能发挥有效的价值功能,主要政策是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银行和业务范围。
  允许中国银行办理有实际偿付背景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今年制定了新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不论是中资还是外资,不论国有还是股份银行都可以开办这个业务,这是进一步为市场提供汇率避险工具。     五、货币市场创新   1。
  出台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批准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并实现次级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流通。批准铁路建设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改变以往企业债券只能在交易所场内市场上市交易的状况;3。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机构增加至40家,首次批准证券公司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4。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5。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推动银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推动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住房资产支持证券(MBS)发行;6。
  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先后推出买断式回购;7。保险公司业务创新:投资连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基金和股票;8。  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9。证券公司和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联通发行融资券100亿元;10。
  2005年6月,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第一个衍生工具债券远期交易。债券远期交易可以有效地帮助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促进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促进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     六、加快货币市场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是以金融产品创新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一般性金融债券发行;继续推动资产支持证券尽快发行;推动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大力发展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逐步推出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债券远期和借贷业务)。
    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机构投资者。积极推动货币市场基金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工作。逐步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如亚洲债券基金(ABF)等,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
  三是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实施券款对付(DVP)相关的规则、协议和系统开发;协调簿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连接所涉及的数据交换、数据共享等问题;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信息管理。
       七、资本市场改革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等,方式多样);2。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注册为公司型);3。券商注资重组与流动性支持;4。H股的全流通(交通银行);5。
  QFII的规模扩大(增加到100亿美元);6。国有企业买股票限制取消;7。推出IPO询价制度;8。  推出权证交易;9。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已有3家;10。给予保险公司席位;11。
  第三方独立托管保证金制度推行;12。四部委下发《个人债权收购意见》;13。大宗农产品期货推出(目前已达到10个交易品种)。   八、金融稳定的制度构建   1。存款保险制度基本方案已经确定;2。
    投资者保护基金基本方案已拟订;3。征信体系建设;4。资产管理公司在高风险金融机构危机管理中的角色创新;5。推动建立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模式;6。对国内券商注资与重组;7。
  四部委《关于个人债权收购的意见》,防范了道德风险与保持金融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的平衡;8。  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德隆案例;9。《金融稳定自评估报告》已经完成,为参加IMF与WB的FSAP项目作准备;10。
  撰写《中国金融稳定报告》;11。年底拟发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金融稳定报告》。 当前中国金融改革的八个方面新进展   ——来自“2005中国(上海)期货投资国际论坛”的声音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进展   1。
    2003年12月成立中央汇金公司,2003年年底向中行、建行共注资450亿美元,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财务重组完成。用原有的资本金、2003年的利润和原有的拨备对损失类资产进行核销,用市场化的方式将可疑类资产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
  通过财务重组,资产负债表基本清理干净,中行、建行的财务数据披露真实,财务状况大为改善,不良资产比例明显降低,各项主要财务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上大型商业银行水平。     3。
  2004年8月和9月,中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立。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新的经营管理层开始运作。   4。中行、建行股改总体目标: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财务重组、内部改革和严格外部监管,中行、建行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准备金覆盖水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银行的中等水平,并择机在境内外上市,实现公众持股。
       5。公司治理的新变革:(1)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2)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3)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利润最大化。
  (4)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5)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现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  (6)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7)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8)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6。中行、建行改革最近进展:战略投资者确定;建行准备上市。   二、农村金融改革新进展   1。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新进展:2005年6月,组建银行类机构43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9家,农村合作银行34家,另有13家银行类机构批准筹备。  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172家,另有273家批准筹备。
  第二批试点的21个省(区、市)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   2。历史包袱初步化解,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截至2005年1季度末,先期试点8省(市)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发行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计向8省(市)64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368。
    82亿元,共计置换不良贷款318。93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49。89亿元。2005年前两个季度已向14个省(区、市)820个县发行票据616。41亿元,置换不良贷款492。
  5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123。91亿元。共计发行专项票据985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农村信用社可享受中央银行资金扶持总额为1688亿元。     3。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所有者权益余额130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575亿元。
  3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净额47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689亿元;资本充足率为2。49%,比2002年末提高10。94个百分点。第一批8省(市)资本充足率已经达到8。  65%,比2002年末提高12。
  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3851亿元,比年初下降663亿元,不良贷款占17。54%,比年初下降5。56个百分点。2004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润104。62亿元。今年前6个月,实现利润93。36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80。
  69亿元。     三、利率市场化走出一大步   1。从1月1日起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
  9,2]。金融机构不再根据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而是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逐步形成了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格局。     2。3月25日起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即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贴现)利率加点幅度。
     3。从10月29日起放开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同时,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4。存款利率可以下浮10%。   5。一些银行的相关服务开始收费。
     6。最近银行间市场的企业融资券对利率市场化也有推进。   四、外汇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21日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启动。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自2005年7月21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升值幅度约为2%。   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兑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兑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兑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改革以来浮动较大,8月9日开始,准许远期外汇交易,对冲汇率风险。
     1。人民币可兑换新进程:1996年,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资本项目交易划分为43项。迄今为止,我国已有将近一半的项目不受限制或只有较少限制,有不足三分之一的项目受到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交易项目不到两成。
    中国公民出境可携带人民币从6000元提高到20000元;购买美元数量也大增。   2。资本项目的可兑换:2002年年底推出QFII制度,已经获得QFII资格的有15家境外机构,均为国际知名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其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多种以人民币标价的金融工具,增加到100亿美元。
    引进境外机构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或以中国存托凭证(CDR)形式上市筹资;有条件地批准部分外资跨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往境外运作,支持中资跨国公司补充其海外公司资本金或运营资金。
  12月1日实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移民合法财产和非居民境内继承遗产的转移。  12月1日开始,开放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并提前一年开放西安、沈阳两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8个。
  外资银行在华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已有10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其中61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13家外资银行获准在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24家外国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5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开办QFII托管业务等。
    外资银行规定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已超过100种。   3。积极拓宽资金流出渠道。主要政策是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范围扩大到24个省市,批准购汇额度24。8亿美元。
  试点地区可以直接审批300万美元对外投资项目,事后向外汇总局备案即可。   4。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境内成员公司之间或面向境外成员公司开展内部资金运营。  允许跨国公司对境内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或者财务公司放款或者直接贷款方式给他们提供外汇资金支持,来优化跨国公司外汇资源的配置。
     5。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对外进行证券投资,允许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   6。积极培育外汇市场。  因为只有在外汇市场完备的情况下,市场才能发挥有效的价值功能,主要政策是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银行和业务范围。
  允许中国银行办理有实际偿付背景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今年制定了新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不论是中资还是外资,不论国有还是股份银行都可以开办这个业务,这是进一步为市场提供汇率避险工具。     五、货币市场创新   1。
  出台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批准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并实现次级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流通。批准铁路建设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改变以往企业债券只能在交易所场内市场上市交易的状况;3。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机构增加至40家,首次批准证券公司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4。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5。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推动银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推动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住房资产支持证券(MBS)发行;6。
  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先后推出买断式回购;7。保险公司业务创新:投资连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基金和股票;8。  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9。证券公司和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联通发行融资券100亿元;10。
  2005年6月,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第一个衍生工具债券远期交易。债券远期交易可以有效地帮助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促进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促进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     六、加快货币市场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是以金融产品创新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一般性金融债券发行;继续推动资产支持证券尽快发行;推动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大力发展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逐步推出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债券远期和借贷业务)。
    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机构投资者。积极推动货币市场基金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工作。逐步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如亚洲债券基金(ABF)等,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
  三是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实施券款对付(DVP)相关的规则、协议和系统开发;协调簿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连接所涉及的数据交换、数据共享等问题;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信息管理。
       七、资本市场改革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等,方式多样);2。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注册为公司型);3。券商注资重组与流动性支持;4。H股的全流通(交通银行);5。
  QFII的规模扩大(增加到100亿美元);6。国有企业买股票限制取消;7。推出IPO询价制度;8。  推出权证交易;9。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已有3家;10。给予保险公司席位;11。
  第三方独立托管保证金制度推行;12。四部委下发《个人债权收购意见》;13。大宗农产品期货推出(目前已达到10个交易品种)。   八、金融稳定的制度构建   1。存款保险制度基本方案已经确定;2。
    投资者保护基金基本方案已拟订;3。征信体系建设;4。资产管理公司在高风险金融机构危机管理中的角色创新;5。推动建立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模式;6。对国内券商注资与重组;7。
  四部委《关于个人债权收购的意见》,防范了道德风险与保持金融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的平衡;8。  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德隆案例;9。《金融稳定自评估报告》已经完成,为参加IMF与WB的FSAP项目作准备;10。
  撰写《中国金融稳定报告》;11。年底拟发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金融稳定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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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进展   1。2003年12月成立中央汇金公司,2003年年底向中行、建行共注资450亿美元,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财务重组完成。
  用原有的资本金、2003年的利润和原有的拨备对损失类资产进行核销,用市场化的方式将可疑类资产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  通过财务重组,资产负债表基本清理干净,中行、建行的财务数据披露真实,财务状况大为改善,不良资产比例明显降低,各项主要财务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上大型商业银行水平。
     3。2004年8月和9月,中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立。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新的经营管理层开始运作。     4。中行、建行股改总体目标: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财务重组、内部改革和严格外部监管,中行、建行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准备金覆盖水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银行的中等水平,并择机在境内外上市,实现公众持股。
       5。公司治理的新变革:(1)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2)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3)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利润最大化。
  (4)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5)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现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  (6)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7)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8)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6。中行、建行改革最近进展:战略投资者确定;建行准备上市。   二、农村金融改革新进展   1。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新进展:2005年6月,组建银行类机构43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9家,农村合作银行34家,另有13家银行类机构批准筹备。  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172家,另有273家批准筹备。
  第二批试点的21个省(区、市)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   2。历史包袱初步化解,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截至2005年1季度末,先期试点8省(市)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发行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计向8省(市)64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368。
    82亿元,共计置换不良贷款318。93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49。89亿元。2005年前两个季度已向14个省(区、市)820个县发行票据616。41亿元,置换不良贷款492。
  5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123。91亿元。共计发行专项票据985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农村信用社可享受中央银行资金扶持总额为1688亿元。     3。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所有者权益余额130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575亿元。
  3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净额47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689亿元;资本充足率为2。49%,比2002年末提高10。94个百分点。第一批8省(市)资本充足率已经达到8。  65%,比2002年末提高12。
  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3851亿元,比年初下降663亿元,不良贷款占17。54%,比年初下降5。56个百分点。2004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润104。62亿元。今年前6个月,实现利润93。36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80。
  69亿元。     三、利率市场化走出一大步   1。从1月1日起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
  9,2]。金融机构不再根据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而是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逐步形成了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格局。     2。3月25日起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即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贴现)利率加点幅度。
     3。从10月29日起放开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同时,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4。存款利率可以下浮10%。   5。一些银行的相关服务开始收费。
     6。最近银行间市场的企业融资券对利率市场化也有推进。   四、外汇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21日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启动。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自2005年7月21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升值幅度约为2%。   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兑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兑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兑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改革以来浮动较大,8月9日开始,准许远期外汇交易,对冲汇率风险。
     1。人民币可兑换新进程:1996年,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资本项目交易划分为43项。迄今为止,我国已有将近一半的项目不受限制或只有较少限制,有不足三分之一的项目受到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交易项目不到两成。
    中国公民出境可携带人民币从6000元提高到20000元;购买美元数量也大增。   2。资本项目的可兑换:2002年年底推出QFII制度,已经获得QFII资格的有15家境外机构,均为国际知名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其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多种以人民币标价的金融工具,增加到100亿美元。
    引进境外机构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或以中国存托凭证(CDR)形式上市筹资;有条件地批准部分外资跨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往境外运作,支持中资跨国公司补充其海外公司资本金或运营资金。
  12月1日实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移民合法财产和非居民境内继承遗产的转移。  12月1日开始,开放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并提前一年开放西安、沈阳两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8个。
  外资银行在华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已有10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其中61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13家外资银行获准在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24家外国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5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开办QFII托管业务等。
    外资银行规定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已超过100种。   3。积极拓宽资金流出渠道。主要政策是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范围扩大到24个省市,批准购汇额度24。8亿美元。
  试点地区可以直接审批300万美元对外投资项目,事后向外汇总局备案即可。   4。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境内成员公司之间或面向境外成员公司开展内部资金运营。  允许跨国公司对境内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或者财务公司放款或者直接贷款方式给他们提供外汇资金支持,来优化跨国公司外汇资源的配置。
     5。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对外进行证券投资,允许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   6。积极培育外汇市场。  因为只有在外汇市场完备的情况下,市场才能发挥有效的价值功能,主要政策是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银行和业务范围。
  允许中国银行办理有实际偿付背景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今年制定了新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不论是中资还是外资,不论国有还是股份银行都可以开办这个业务,这是进一步为市场提供汇率避险工具。     五、货币市场创新   1。
  出台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批准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并实现次级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流通。批准铁路建设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改变以往企业债券只能在交易所场内市场上市交易的状况;3。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机构增加至40家,首次批准证券公司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4。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5。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推动银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推动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住房资产支持证券(MBS)发行;6。
  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先后推出买断式回购;7。保险公司业务创新:投资连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基金和股票;8。  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9。证券公司和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联通发行融资券100亿元;10。
  2005年6月,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第一个衍生工具债券远期交易。债券远期交易可以有效地帮助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促进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促进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     六、加快货币市场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是以金融产品创新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一般性金融债券发行;继续推动资产支持证券尽快发行;推动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大力发展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逐步推出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债券远期和借贷业务)。
    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机构投资者。积极推动货币市场基金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工作。逐步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如亚洲债券基金(ABF)等,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
  三是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实施券款对付(DVP)相关的规则、协议和系统开发;协调簿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连接所涉及的数据交换、数据共享等问题;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信息管理。
       七、资本市场改革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等,方式多样);2。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注册为公司型);3。券商注资重组与流动性支持;4。H股的全流通(交通银行);5。
  QFII的规模扩大(增加到100亿美元);6。国有企业买股票限制取消;7。推出IPO询价制度;8。  推出权证交易;9。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已有3家;10。给予保险公司席位;11。
  第三方独立托管保证金制度推行;12。四部委下发《个人债权收购意见》;13。大宗农产品期货推出(目前已达到10个交易品种)。   八、金融稳定的制度构建   1。存款保险制度基本方案已经确定;2。
    投资者保护基金基本方案已拟订;3。征信体系建设;4。资产管理公司在高风险金融机构危机管理中的角色创新;5。推动建立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模式;6。对国内券商注资与重组;7。
  四部委《关于个人债权收购的意见》,防范了道德风险与保持金融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的平衡;8。  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德隆案例;9。《金融稳定自评估报告》已经完成,为参加IMF与WB的FSAP项目作准备;10。
  撰写《中国金融稳定报告》;11。年底拟发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金融稳定报告》。 。

200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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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进展   1。2003年12月成立中央汇金公司,2003年年底向中行、建行共注资450亿美元,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财务重组完成。
  用原有的资本金、2003年的利润和原有的拨备对损失类资产进行核销,用市场化的方式将可疑类资产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  通过财务重组,资产负债表基本清理干净,中行、建行的财务数据披露真实,财务状况大为改善,不良资产比例明显降低,各项主要财务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上大型商业银行水平。
     3。2004年8月和9月,中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立。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新的经营管理层开始运作。     4。中行、建行股改总体目标: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财务重组、内部改革和严格外部监管,中行、建行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准备金覆盖水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银行的中等水平,并择机在境内外上市,实现公众持股。
       5。公司治理的新变革:(1)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2)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3)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利润最大化。
  (4)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5)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现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  (6)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7)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8)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6。中行、建行改革最近进展:战略投资者确定;建行准备上市。   二、农村金融改革新进展   1。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新进展:2005年6月,组建银行类机构43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9家,农村合作银行34家,另有13家银行类机构批准筹备。  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172家,另有273家批准筹备。
  第二批试点的21个省(区、市)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   2。历史包袱初步化解,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截至2005年1季度末,先期试点8省(市)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发行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计向8省(市)64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368。
    82亿元,共计置换不良贷款318。93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49。89亿元。2005年前两个季度已向14个省(区、市)820个县发行票据616。41亿元,置换不良贷款492。
  5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123。91亿元。共计发行专项票据985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农村信用社可享受中央银行资金扶持总额为1688亿元。     3。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所有者权益余额130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575亿元。
  3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净额47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689亿元;资本充足率为2。49%,比2002年末提高10。94个百分点。第一批8省(市)资本充足率已经达到8。  65%,比2002年末提高12。
  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3851亿元,比年初下降663亿元,不良贷款占17。54%,比年初下降5。56个百分点。2004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润104。62亿元。今年前6个月,实现利润93。36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80。
  69亿元。     三、利率市场化走出一大步   1。从1月1日起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
  9,2]。金融机构不再根据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而是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逐步形成了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格局。     2。3月25日起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即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贴现)利率加点幅度。
     3。从10月29日起放开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同时,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4。存款利率可以下浮10%。   5。一些银行的相关服务开始收费。
     6。最近银行间市场的企业融资券对利率市场化也有推进。   四、外汇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21日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启动。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自2005年7月21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升值幅度约为2%。   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兑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兑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兑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改革以来浮动较大,8月9日开始,准许远期外汇交易,对冲汇率风险。
     1。人民币可兑换新进程:1996年,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资本项目交易划分为43项。迄今为止,我国已有将近一半的项目不受限制或只有较少限制,有不足三分之一的项目受到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交易项目不到两成。
    中国公民出境可携带人民币从6000元提高到20000元;购买美元数量也大增。   2。资本项目的可兑换:2002年年底推出QFII制度,已经获得QFII资格的有15家境外机构,均为国际知名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其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多种以人民币标价的金融工具,增加到100亿美元。
    引进境外机构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或以中国存托凭证(CDR)形式上市筹资;有条件地批准部分外资跨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往境外运作,支持中资跨国公司补充其海外公司资本金或运营资金。
  12月1日实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移民合法财产和非居民境内继承遗产的转移。  12月1日开始,开放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并提前一年开放西安、沈阳两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8个。
  外资银行在华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已有10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其中61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13家外资银行获准在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24家外国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5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开办QFII托管业务等。
    外资银行规定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已超过100种。   3。积极拓宽资金流出渠道。主要政策是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范围扩大到24个省市,批准购汇额度24。8亿美元。
  试点地区可以直接审批300万美元对外投资项目,事后向外汇总局备案即可。   4。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境内成员公司之间或面向境外成员公司开展内部资金运营。  允许跨国公司对境内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或者财务公司放款或者直接贷款方式给他们提供外汇资金支持,来优化跨国公司外汇资源的配置。
     5。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对外进行证券投资,允许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   6。积极培育外汇市场。  因为只有在外汇市场完备的情况下,市场才能发挥有效的价值功能,主要政策是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银行和业务范围。
  允许中国银行办理有实际偿付背景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今年制定了新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不论是中资还是外资,不论国有还是股份银行都可以开办这个业务,这是进一步为市场提供汇率避险工具。     五、货币市场创新   1。
  出台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批准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并实现次级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流通。批准铁路建设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改变以往企业债券只能在交易所场内市场上市交易的状况;3。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机构增加至40家,首次批准证券公司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4。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5。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推动银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推动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住房资产支持证券(MBS)发行;6。
  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先后推出买断式回购;7。保险公司业务创新:投资连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基金和股票;8。  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9。证券公司和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联通发行融资券100亿元;10。
  2005年6月,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第一个衍生工具债券远期交易。债券远期交易可以有效地帮助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促进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促进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     六、加快货币市场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是以金融产品创新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一般性金融债券发行;继续推动资产支持证券尽快发行;推动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大力发展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逐步推出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债券远期和借贷业务)。
    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机构投资者。积极推动货币市场基金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工作。逐步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如亚洲债券基金(ABF)等,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
  三是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实施券款对付(DVP)相关的规则、协议和系统开发;协调簿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连接所涉及的数据交换、数据共享等问题;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信息管理。
       七、资本市场改革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等,方式多样);2。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注册为公司型);3。券商注资重组与流动性支持;4。H股的全流通(交通银行);5。
  QFII的规模扩大(增加到100亿美元);6。国有企业买股票限制取消;7。推出IPO询价制度;8。  推出权证交易;9。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已有3家;10。给予保险公司席位;11。
  第三方独立托管保证金制度推行;12。四部委下发《个人债权收购意见》;13。大宗农产品期货推出(目前已达到10个交易品种)。   八、金融稳定的制度构建   1。存款保险制度基本方案已经确定;2。
    投资者保护基金基本方案已拟订;3。征信体系建设;4。资产管理公司在高风险金融机构危机管理中的角色创新;5。推动建立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模式;6。对国内券商注资与重组;7。
  四部委《关于个人债权收购的意见》,防范了道德风险与保持金融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的平衡;8。  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德隆案例;9。《金融稳定自评估报告》已经完成,为参加IMF与WB的FSAP项目作准备;10。
  撰写《中国金融稳定报告》;11。年底拟发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金融稳定报告》。 。

200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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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中国金融改革的八个方面新进展   ——来自“2005中国(上海)期货投资国际论坛”的声音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进展   1。
  2003年12月成立中央汇金公司,2003年年底向中行、建行共注资450亿美元,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财务重组完成。用原有的资本金、2003年的利润和原有的拨备对损失类资产进行核销,用市场化的方式将可疑类资产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
  通过财务重组,资产负债表基本清理干净,中行、建行的财务数据披露真实,财务状况大为改善,不良资产比例明显降低,各项主要财务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上大型商业银行水平。     3。
  2004年8月和9月,中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立。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新的经营管理层开始运作。   4。中行、建行股改总体目标: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财务重组、内部改革和严格外部监管,中行、建行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准备金覆盖水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银行的中等水平,并择机在境内外上市,实现公众持股。
       5。公司治理的新变革:(1)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2)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3)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利润最大化。
  (4)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5)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现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  (6)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7)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8)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6。中行、建行改革最近进展:战略投资者确定;建行准备上市。   二、农村金融改革新进展   1。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新进展:2005年6月,组建银行类机构43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9家,农村合作银行34家,另有13家银行类机构批准筹备。  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172家,另有273家批准筹备。
  第二批试点的21个省(区、市)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   2。历史包袱初步化解,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截至2005年1季度末,先期试点8省(市)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发行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计向8省(市)64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368。
    82亿元,共计置换不良贷款318。93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49。89亿元。2005年前两个季度已向14个省(区、市)820个县发行票据616。41亿元,置换不良贷款492。
  5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123。91亿元。共计发行专项票据985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农村信用社可享受中央银行资金扶持总额为1688亿元。     3。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所有者权益余额130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575亿元。
  3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净额47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689亿元;资本充足率为2。49%,比2002年末提高10。94个百分点。第一批8省(市)资本充足率已经达到8。  65%,比2002年末提高12。
  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3851亿元,比年初下降663亿元,不良贷款占17。54%,比年初下降5。56个百分点。2004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润104。62亿元。今年前6个月,实现利润93。36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80。
  69亿元。     三、利率市场化走出一大步   1。从1月1日起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
  9,2]。金融机构不再根据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而是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逐步形成了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格局。     2。3月25日起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即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贴现)利率加点幅度。
     3。从10月29日起放开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同时,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4。存款利率可以下浮10%。   5。一些银行的相关服务开始收费。
     6。最近银行间市场的企业融资券对利率市场化也有推进。   四、外汇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21日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启动。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自2005年7月21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升值幅度约为2%。   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兑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兑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兑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改革以来浮动较大,8月9日开始,准许远期外汇交易,对冲汇率风险。
     1。人民币可兑换新进程:1996年,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资本项目交易划分为43项。迄今为止,我国已有将近一半的项目不受限制或只有较少限制,有不足三分之一的项目受到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交易项目不到两成。
    中国公民出境可携带人民币从6000元提高到20000元;购买美元数量也大增。   2。资本项目的可兑换:2002年年底推出QFII制度,已经获得QFII资格的有15家境外机构,均为国际知名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其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多种以人民币标价的金融工具,增加到100亿美元。
    引进境外机构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或以中国存托凭证(CDR)形式上市筹资;有条件地批准部分外资跨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往境外运作,支持中资跨国公司补充其海外公司资本金或运营资金。
  12月1日实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移民合法财产和非居民境内继承遗产的转移。  12月1日开始,开放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并提前一年开放西安、沈阳两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8个。
  外资银行在华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已有10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其中61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13家外资银行获准在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24家外国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5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开办QFII托管业务等。
    外资银行规定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已超过100种。   3。积极拓宽资金流出渠道。主要政策是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范围扩大到24个省市,批准购汇额度24。8亿美元。
  试点地区可以直接审批300万美元对外投资项目,事后向外汇总局备案即可。   4。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境内成员公司之间或面向境外成员公司开展内部资金运营。  允许跨国公司对境内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或者财务公司放款或者直接贷款方式给他们提供外汇资金支持,来优化跨国公司外汇资源的配置。
     5。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对外进行证券投资,允许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   6。积极培育外汇市场。  因为只有在外汇市场完备的情况下,市场才能发挥有效的价值功能,主要政策是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银行和业务范围。
  允许中国银行办理有实际偿付背景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今年制定了新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不论是中资还是外资,不论国有还是股份银行都可以开办这个业务,这是进一步为市场提供汇率避险工具。     五、货币市场创新   1。
  出台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批准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并实现次级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流通。批准铁路建设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改变以往企业债券只能在交易所场内市场上市交易的状况;3。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机构增加至40家,首次批准证券公司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4。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5。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推动银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推动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住房资产支持证券(MBS)发行;6。
  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先后推出买断式回购;7。保险公司业务创新:投资连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基金和股票;8。  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9。证券公司和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联通发行融资券100亿元;10。
  2005年6月,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第一个衍生工具债券远期交易。债券远期交易可以有效地帮助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促进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促进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     六、加快货币市场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是以金融产品创新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一般性金融债券发行;继续推动资产支持证券尽快发行;推动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大力发展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逐步推出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债券远期和借贷业务)。
    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机构投资者。积极推动货币市场基金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工作。逐步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如亚洲债券基金(ABF)等,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
  三是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实施券款对付(DVP)相关的规则、协议和系统开发;协调簿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连接所涉及的数据交换、数据共享等问题;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信息管理。
       七、资本市场改革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等,方式多样);2。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注册为公司型);3。券商注资重组与流动性支持;4。H股的全流通(交通银行);5。
  QFII的规模扩大(增加到100亿美元);6。国有企业买股票限制取消;7。推出IPO询价制度;8。  推出权证交易;9。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已有3家;10。给予保险公司席位;11。
  第三方独立托管保证金制度推行;12。四部委下发《个人债权收购意见》;13。大宗农产品期货推出(目前已达到10个交易品种)。   八、金融稳定的制度构建   1。存款保险制度基本方案已经确定;2。
    投资者保护基金基本方案已拟订;3。征信体系建设;4。资产管理公司在高风险金融机构危机管理中的角色创新;5。推动建立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模式;6。对国内券商注资与重组;7。
  四部委《关于个人债权收购的意见》,防范了道德风险与保持金融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的平衡;8。  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德隆案例;9。《金融稳定自评估报告》已经完成,为参加IMF与WB的FSAP项目作准备;10。
  撰写《中国金融稳定报告》;11。年底拟发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金融稳定报告》。

200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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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进展   1。2003年12月成立中央汇金公司,2003年年底向中行、建行共注资450亿美元,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财务重组完成。
  用原有的资本金、2003年的利润和原有的拨备对损失类资产进行核销,用市场化的方式将可疑类资产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  通过财务重组,资产负债表基本清理干净,中行、建行的财务数据披露真实,财务状况大为改善,不良资产比例明显降低,各项主要财务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上大型商业银行水平。
     3。2004年8月和9月,中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立。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新的经营管理层开始运作。     4。中行、建行股改总体目标: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财务重组、内部改革和严格外部监管,中行、建行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准备金覆盖水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银行的中等水平,并择机在境内外上市,实现公众持股。
       5。公司治理的新变革:(1)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2)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3)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利润最大化。
  (4)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5)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现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  (6)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7)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8)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6。中行、建行改革最近进展:战略投资者确定;建行准备上市。   二、农村金融改革新进展   1。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新进展:2005年6月,组建银行类机构43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9家,农村合作银行34家,另有13家银行类机构批准筹备。  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172家,另有273家批准筹备。
  第二批试点的21个省(区、市)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   2。历史包袱初步化解,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截至2005年1季度末,先期试点8省(市)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发行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计向8省(市)64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368。
    82亿元,共计置换不良贷款318。93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49。89亿元。2005年前两个季度已向14个省(区、市)820个县发行票据616。41亿元,置换不良贷款492。
  5亿元,置换历年挂账亏损123。91亿元。共计发行专项票据985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农村信用社可享受中央银行资金扶持总额为1688亿元。     3。2005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所有者权益余额130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575亿元。
  3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净额471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689亿元;资本充足率为2。49%,比2002年末提高10。94个百分点。第一批8省(市)资本充足率已经达到8。  65%,比2002年末提高12。
  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3851亿元,比年初下降663亿元,不良贷款占17。54%,比年初下降5。56个百分点。2004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润104。62亿元。今年前6个月,实现利润93。36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80。
  69亿元。     三、利率市场化走出一大步   1。从1月1日起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
  9,2]。金融机构不再根据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而是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逐步形成了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格局。     2。3月25日起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即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贴现)利率加点幅度。
     3。从10月29日起放开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同时,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4。存款利率可以下浮10%。   5。一些银行的相关服务开始收费。
     6。最近银行间市场的企业融资券对利率市场化也有推进。   四、外汇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21日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启动。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自2005年7月21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升值幅度约为2%。   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兑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兑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兑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改革以来浮动较大,8月9日开始,准许远期外汇交易,对冲汇率风险。
     1。人民币可兑换新进程:1996年,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资本项目交易划分为43项。迄今为止,我国已有将近一半的项目不受限制或只有较少限制,有不足三分之一的项目受到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交易项目不到两成。
    中国公民出境可携带人民币从6000元提高到20000元;购买美元数量也大增。   2。资本项目的可兑换:2002年年底推出QFII制度,已经获得QFII资格的有15家境外机构,均为国际知名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其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多种以人民币标价的金融工具,增加到100亿美元。
    引进境外机构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或以中国存托凭证(CDR)形式上市筹资;有条件地批准部分外资跨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往境外运作,支持中资跨国公司补充其海外公司资本金或运营资金。
  12月1日实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移民合法财产和非居民境内继承遗产的转移。  12月1日开始,开放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并提前一年开放西安、沈阳两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8个。
  外资银行在华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已有10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其中61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13家外资银行获准在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24家外国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5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开办QFII托管业务等。
    外资银行规定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已超过100种。   3。积极拓宽资金流出渠道。主要政策是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范围扩大到24个省市,批准购汇额度24。8亿美元。
  试点地区可以直接审批300万美元对外投资项目,事后向外汇总局备案即可。   4。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境内成员公司之间或面向境外成员公司开展内部资金运营。  允许跨国公司对境内的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或者财务公司放款或者直接贷款方式给他们提供外汇资金支持,来优化跨国公司外汇资源的配置。
     5。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对外进行证券投资,允许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   6。积极培育外汇市场。  因为只有在外汇市场完备的情况下,市场才能发挥有效的价值功能,主要政策是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银行和业务范围。
  允许中国银行办理有实际偿付背景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今年制定了新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不论是中资还是外资,不论国有还是股份银行都可以开办这个业务,这是进一步为市场提供汇率避险工具。     五、货币市场创新   1。
  出台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批准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并实现次级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流通。批准铁路建设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改变以往企业债券只能在交易所场内市场上市交易的状况;3。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机构增加至40家,首次批准证券公司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4。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5。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推动银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推动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住房资产支持证券(MBS)发行;6。
  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先后推出买断式回购;7。保险公司业务创新:投资连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基金和股票;8。  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9。证券公司和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联通发行融资券100亿元;10。
  2005年6月,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第一个衍生工具债券远期交易。债券远期交易可以有效地帮助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促进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促进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     六、加快货币市场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是以金融产品创新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一般性金融债券发行;继续推动资产支持证券尽快发行;推动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大力发展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逐步推出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债券远期和借贷业务)。
    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机构投资者。积极推动货币市场基金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工作。逐步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如亚洲债券基金(ABF)等,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
  三是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实施券款对付(DVP)相关的规则、协议和系统开发;协调簿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连接所涉及的数据交换、数据共享等问题;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信息管理。
       七、资本市场改革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等,方式多样);2。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注册为公司型);3。券商注资重组与流动性支持;4。H股的全流通(交通银行);5。
  QFII的规模扩大(增加到100亿美元);6。国有企业买股票限制取消;7。推出IPO询价制度;8。  推出权证交易;9。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已有3家;10。给予保险公司席位;11。
  第三方独立托管保证金制度推行;12。四部委下发《个人债权收购意见》;13。大宗农产品期货推出(目前已达到10个交易品种)。   八、金融稳定的制度构建   1。存款保险制度基本方案已经确定;2。
    投资者保护基金基本方案已拟订;3。征信体系建设;4。资产管理公司在高风险金融机构危机管理中的角色创新;5。推动建立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模式;6。对国内券商注资与重组;7。
  四部委《关于个人债权收购的意见》,防范了道德风险与保持金融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的平衡;8。  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德隆案例;9。《金融稳定自评估报告》已经完成,为参加IMF与WB的FSAP项目作准备;10。
  撰写《中国金融稳定报告》;11。年底拟发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金融稳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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