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合跨省报销的问题。老婆是河南人
这位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关心。住院补偿设立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00元(可报费用,下同),市内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 住院补偿起付线在补偿范围内费用扣减,并不予以补偿。参合农民在同一医院住院,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住院补偿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比例为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比例为4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比例为35%,在计算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金额时,用可报费用减去起付线金额后,再按规定的补偿比补偿。 凡是符合《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全部
这位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关心。住院补偿设立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00元(可报费用,下同),市内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
住院补偿起付线在补偿范围内费用扣减,并不予以补偿。参合农民在同一医院住院,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住院补偿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比例为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比例为4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比例为35%,在计算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金额时,用可报费用减去起付线金额后,再按规定的补偿比补偿。
凡是符合《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范围内的费用均可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跨省治疗应首先办理转诊手续,除急诊急救等特殊情况外,未经审批擅自向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的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承担。
参合农民到市外就医,需持本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证明,经县新农合办公室审批,可以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县农合办批准转诊或就诊证明、出院记录、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结算汇总清单、住院发票到县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报销补偿。
参合农民工在务工地及参合农民外出突发疾病可先就诊,一周内或出院前通过电话告知县新农合办公室,做好备案,报销时还必须提供务工单位证明、居住地单位或街道办证明、学校证明等有效材料,否则不予补偿。如您还有不明白,可拨打县新农合办公室电话咨询,号码8701096,我们会为您作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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