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下同等学力申硕的条件是什么
1、同等学力申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2、同等学力申硕的流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全部
1、同等学力申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2、同等学力申硕的流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要求,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第一阶段 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习方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未做统一要求,但我校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要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必须参加同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或在校与同专业研究生同班学习,取得必要的学分方可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第二阶段 资格审查与认定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做出成绩。
2.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院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的法律专业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2000字以上),原件与复印件;
(4)申请人填报《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中国政法大学制):内含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5)申请人填写《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国政法大学制),需要贴申请人近照。
以上两表可以直接通过办班点索取,不可复印。
(二)申请资格审查
审查部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010 62229083)
审查时间:每年三月初与九月初。各办班点按要求于每年一月、七月向申请人布置;申请人务必按时前来办理。
审查费用:200元。
(三)申请资格认定
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后,发《中国政法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合格卡》。申请时效开始计算,本次申请四年有效。
3、同等学力申硕条件
1.申请人获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4.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5.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附:国家统一水平考试通过成绩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祝新年愉快!。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