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资格符合山西省事业单位
为满足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和垂直管理机构补充国家公务员以及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山西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6年山西省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8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全部
为满足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和垂直管理机构补充国家公务员以及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山西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6年山西省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8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
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九)具备用人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可于4月3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人事考试网( )
山西人事人才网( )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6年4月8~9日
报名地点:山西省2006年人才智力交流大会(太原滨河体育中心)。
报考公安机关公务员的可于4月10~16日在省公安厅报名点继续报名(网上报名同时进行)。
报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务员的可于4月10~16日在各市(晋城、运城除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报名(网上报名同时进行)。
现场报名人员:200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院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后,可于5月17日后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 )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址
时间:2006年4月4~16日
网址: (山西人事考试网站)
(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①提交材料、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提交个人信息,按网上提示的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提交材料成功后,可获得报名序号。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和上传照片2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原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06年5月17~25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6年5月26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地址:太原市东华门15号)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有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或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联系电话:0351—3173021 2676067
(四)注意事项
1.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山西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在招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的过程中,报考人员不能再报其他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等的依据,务必牢记。
6.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7.笔试后,对网上报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和准考证;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8.为充分体现公务员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
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根据招考部门要求安排)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公安机关公务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参考资料可在报名点或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自愿购买(可参考中国人事出版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试指导及模拟训练》和《申论》)。
笔试时间为2006年5月28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的成绩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按晋团联发[2004]31号文件规定应加分的,于2006年5月26日前,持团省委出具的证明和证书,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登记确定,逾期不再受理。
所有加分考生名单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笔试结束后,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专业测试成绩×40%)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参加专业测试、面试的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 )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录用
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招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考核(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员,报省招考领导组审定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
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招考部门及招考人数
省教育厅3名,省科技厅2名,省司法厅11名,其中厅机关8名,省法律援助中心3名(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省建设厅2名,省交通厅2名,省体育局2名,省旅游局4名,省外办2名,省人防办3名,省公安系统744名,省地税系统60名,省质监系统98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70名,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10名(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省物价检查所5名(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
具体招考职位及要求见山西人事考试网( )、山西人事人才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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