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孩子还用赡养父亲吗?父母离异
我是一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执业者,根据《婚姻法》中关于父母子女抚养义务、《继承法》中关于继子女对生父母继承权、《民法通则》中对“无行为能力”的父母的监护权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答复如下(绝对专业,请认真看完):
1·父母离婚并不影响你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假设你的母亲再婚,你甚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和生父的遗产。 但注意,这是“继承”,父亲活着的时候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你不能干涉。
2·父母离婚,父亲小时没有抚养过你,并不影响你将来抚养生父的义务。我知道你觉得这个不公平,但《婚姻法》里的确没有“你不养我,我就不养你”的规定。
不过《继承法》里,“遗弃被继承...全部
我是一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执业者,根据《婚姻法》中关于父母子女抚养义务、《继承法》中关于继子女对生父母继承权、《民法通则》中对“无行为能力”的父母的监护权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答复如下(绝对专业,请认真看完):
1·父母离婚并不影响你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假设你的母亲再婚,你甚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和生父的遗产。
但注意,这是“继承”,父亲活着的时候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你不能干涉。
2·父母离婚,父亲小时没有抚养过你,并不影响你将来抚养生父的义务。我知道你觉得这个不公平,但《婚姻法》里的确没有“你不养我,我就不养你”的规定。
不过《继承法》里,“遗弃被继承人”(不抚养达到严重的程度)会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效果”(第7条)对“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在分配遗产时“不分或少分”(第13条第4款),所以如果你的父亲在离婚后,确实没有给你寄过抚养费,他就不能继承或者少继承你的财产了,但是,如果你也拒绝抚养父亲,那么你也会少继承他的遗产。
你们是互相有继承权的。
3·对于脑袋不太好(精神有问题)的父亲,你可以向法院要求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智力精神不足以处分自己财产的人,然后要求确认自己为他的“监护人”。
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首先是他的配偶,那么你父亲有没有再婚呢?如果没有,那么你的爷爷奶奶和你,对于父亲的监护权有同等的申请地位,你可以去申请为他的监护人,申请成功后,你就可以监管他的财产了
4·7楼的网友“海天一色”援引法条正确,你可以看一下这两个条款。
5·2楼和3楼的网友的说法是错误的!!自然血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是不能大家都同意解除就解除的!!只有养父母与养子女才能解除父母子女关系。
当然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消灭还是有办法做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你在未成年时被人收养,那么与养父母及养父母的亲属间产生拟制血亲关系,与生父母的血亲关系消灭。
你如果已经成年就不能被收养,就没有办法了。
离婚是不能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上面说的收养是唯一的办法!如果你妈妈再婚的话,你可以让你的继父收养你,当然你还是要在未成年时才能收养。
告诉你个不用找律师的方法,你可以在当地“民政局”询问上述事宜,也可去“公证处”咨询,打“法院”的电话,负责的咨询人也会为你解答的。
但是,不是所有的地方的民政局、公证处、法院,都会为你解答的,咨询不是他们职责内的事!完全是便民服务的内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