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租房办理有
1。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
2。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本收件由民政部门处理);
3。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 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经民政部门或档案馆确认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验原件收复印件);
7。 有效的劳动合同书(签订1年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复印件);
8。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收原件);...全部
1。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
2。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本收件由民政部门处理);
3。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
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经民政部门或档案馆确认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验原件收复印件);
7。
有效的劳动合同书(签订1年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复印件);
8。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收原件);
9。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收原件);
10。
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主申请人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11。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提供,收原件);
12。其他材料。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