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考试是怎样的?
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全部
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
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
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
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
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
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
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
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
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
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
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
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
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
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
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
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
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
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
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
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
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
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
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
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
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
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
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
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
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
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
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
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
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
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
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
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
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
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乡试 由取得“生员”资格的人参加,是在各省省城(或京城)举行的考试,每三年一次。因多在秋季举行,又称“秋试”。
考中者便称为“举人”,也就是“中举”了。第一名称“解元”。会试 由各省的“举人”会集到京城举行的一种考试,也是每三年一次。因多在春季举行,又叫“春试”。考中者称“贡生”,意思是贡献给皇帝选用的“生员”。
考中第一名的叫“会元”。殿试 由取得“贡生”资格的应试者参加,进京入朝上殿,由皇帝亲自出题考。考试录取的人十分有限,只取三甲,各甲只取三名。凡考中各甲头三名的都称为“进士”。考中一甲第一名的叫做“状元”,又称“殿元”、“鼎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朝考 在清代,殿试之后对进士们还要再进行一次“朝考”,特派朝中大臣阅卷,然后根据殿试的名次和朝考成绩,由皇帝分别授予官职。也就是说,考取了进士,中了状元,就等于做了朝廷的官了中国科学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
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科举必由学校而逐层沙汰,去芜存菁,集天下之英彦聚於翰林,法度至周全。凡学生未入学者,不论年岁长幼,通称童生。童生入学先试於府、州、县官, 再由提学官考试, 称为童试, 合格后获取录入学, 是为生员。
生员就读於府州县学, 其优者则录送乡试, 每三年一次, 凡遇子、卯、午、酉年行之。考试地点,直隶在京府,各省在布政司。试士日期,则各处一致,皆八月初九、十二、十五各一场,因其在秋天试士,故又称为秋试。
所考科目,初设科举时,头场试经义二道,四书义一道,二场论一道,三场策一道,中式后十日复以骑、射、书、算、律五事试之。 及洪武十八年,颁科举定式, 规定初场试试四书三道,经义三道,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 合格者称举人;合格者为举人,乡试第一者称解元。
乡试中式后, 考生继而试於礼部,是为会试。其举行时间皆在二月,三岁一次,逢丑、辰、未、戌年行之。因其试於早春,故称为春试,中式者称贡士,会试第一者则为会元。清朝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作三级:一、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地点在省城,由皇帝派的考官主持考试。
考试分三场,一场三天,一共考九天。考的人很多,考中了,叫做举人。举人有名额的规定,各个省不一样,大体上100人上下,举人里面的第一名叫做解元。乡试的考试是在秋天,所以叫“秋闱”。乡试考试的第二年,就举行会试。
二、会试。 会试也是每三年举行一次,地点在北京。因为是由礼部主持,汇集天下的举人在北京考试,所以叫做“会试”。会试考试地点在北京的贡院,就是今北京火车站北面贡院胡同的地方,贡院现在没有了,但是贡院胡同这个地名还存在。
考场房舍大约有九千间,一排一排的,房子很小,宽大约4尺多一点,进深大约3尺多一点,高5尺多一点,这么一个人一个小屋。墙的两面有砖托,两层,隔成板,下面这个板就做板凳,上面那个板就做书桌。墙上有一个龛,里边装上蜡烛,装上吃的,喝的。
一场考三天,三场考九天,就在这个小屋子里头,进去之后封门加锁。 经过考试,考中了的,叫做“会试”,会试的第一名叫“会员”,取得会试的资格才能进行第三级考试,就是殿试。三、殿试,殿试也是在北京考,通常在皇宫太和殿前考试,所以叫“殿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朝廷的考试,所以也叫“廷试”。
殿试考试是一天,开始在天安门前考试,后来在太和殿前考试,有时候也在保和殿前考试,地点经常变化。大部分时间是在太和殿前考试,太和殿前,康熙的时候,露天,每人一个小桌,没有凳子,站着书写,时间是在阴历的三月或者四月。
乾隆的时候,就统一定在四月二十一举行殿试。殿试考的,结果取中了,就叫“进士”,进士分三等,叫一甲、二甲、三甲。一甲就是三个人,就是状元、榜眼和探花。前三名由皇帝亲自定,考官把参加殿试的考卷大约选出十份,送到皇帝面前,由皇帝最后点前三名,点出第一名就是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在科举考试的时候,连中三元是很难的。
就是乡试的时候,我得了解元,会试的时候,我得了会元,殿试的时候又得了状元,就是连中三元,三个考试都考第一。整个清朝入关后268年,得三元者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人他是得了解元和会元,乾隆说,这个人连中两元了,就让他连中三元吧,他就连中了三原,这是很侥幸的。
唐秀才(唐代“秀才”一科、要求高于进士科。《旧唐书·职官志》说:“秀才有唐以来无其人。”可见虽有其科。都未考取什么人。此科于高宗时即废止。)唐代科目虽多,士人所趋,惟“明经”“进士”两科。“进士科”尤为公子竞试之项目,成为唐代科举之项目。
礼部明经考试三场:先试“贴经”,试口试,再次答策三道。进士唐初“进士”试“时务策”五道,贴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贴”过四以上为乙第。天宝十一载定“进士”试一经,能通者试文赋,又通而后试策五条,皆通,中第。
“进士”试诗赋之制,始于玄宗天宝间,其后或改为箴、论、表、赞,或或仍试诗赋。总观有唐一代,“进士科”尤重诗赋,专尚文辞,人称为“辞科”。唐代后期试进士以诗赋为第一场,论为第二场,策为第三场,贴经为第四场。
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或“状头”。明法(律学)“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唐之法律有四种:律、令、格、式)明字(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十分之八者为及第。
明算试《九章》、《周髀》缀术缉占,通者及第皇帝亲试制举:贤良方能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文辞秀逸科;风雅古调科。这些都是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目的是为了选拔特殊的人才。宋礼部进士由各州考选士子送礼部应试。
初制: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贴《论语》十贴,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九经初制:贴书一百二十贴,对墨义六十条。五经初制:贴书八十贴,对墨义五十条。三礼初制:对墨义九十条三传初制:对墨义一百一十条开元礼初制:对墨义三百条三史初制:对墨义三百条学究初制:《毛诗》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二十五条、《尚书》二十五条。
明法初制:对律令四十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宋代初也以进士明经取士,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明经等科,只保留进士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而考经义。此外,仍考论策,礼部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复审,然后分为五甲。
明清县童试中第者为生员,又叫秀才或庠生。 生员分三种: 成绩最好的是廪生,其次是增生,新入学的称为附生。童试是参加正式科举考试前的预考。省乡试中第者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又称秋闱。
礼部会试 中第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又称礼闱和春闱。皇帝亲试殿试中者为进士。皇帝主试的考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国家特考贡生分:岁贡、恩贡、拔贡、副贡。第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政合格的称为拔贡。
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经国子监的称为副贡。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