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兄弟三个,他排行最小。我公公于1995年车祸去世,当时老大已结婚,肇事人赔偿20000元我婆婆将其分给了老二和我老公每人各10000元,并说以后结婚不再承担。98年公公单位分到一套房改房,价值12000元,但我婆婆没有能力支付,由老二支付并装修,因当时我老公正在部队服役,于是请人将这套房子估价:48000元,除去成本价12000元老二另外支付给我老公18000元(当时老大也买了房子)。
现在老二因为调动工作,又将房子以60000元(包括装修)的价格卖给了我。问题是现在老大说他也应该有份的,请问这个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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