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二岁会判给男方吗?我孩子现在
1、这二月间男方只付给四百元生活费,而实际上孩子吃、穿、看病药费、预防针等用去一千多元,问他要,他却说没钱(他每月打工一千二百元,而我因为要带孩子没上班),如果我不起诉离婚,请问我怎样用法律手段让他付孩子生活费?
:法院确认是否准予离婚只看是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与婆婆不和及夫妻吵架都不会成为准予离婚的条件,分居二年以上才能成为离婚的条件,“分居二个月”不能算。 如果说为了孩子的生活费,那就更不能了,在你们不能离婚的情况下不存在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果说法院这次不判离婚,你可以在半年后再诉。直到法院确认感情确已破裂为止。
2、我们双方户口和结婚登记地都在我娘家地,我想起诉离婚的话,...全部
1、这二月间男方只付给四百元生活费,而实际上孩子吃、穿、看病药费、预防针等用去一千多元,问他要,他却说没钱(他每月打工一千二百元,而我因为要带孩子没上班),如果我不起诉离婚,请问我怎样用法律手段让他付孩子生活费?
:法院确认是否准予离婚只看是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与婆婆不和及夫妻吵架都不会成为准予离婚的条件,分居二年以上才能成为离婚的条件,“分居二个月”不能算。
如果说为了孩子的生活费,那就更不能了,在你们不能离婚的情况下不存在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果说法院这次不判离婚,你可以在半年后再诉。直到法院确认感情确已破裂为止。
2、我们双方户口和结婚登记地都在我娘家地,我想起诉离婚的话,他却出具在打工地居住三年以上证明,让案子转到打工地审理,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
: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是到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进行;如果说是诉讼离婚,是到被告告的居住地法院起诉。
你起诉他,就得到他的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是他起诉你则是到你的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你们才分居二个月,应该到你们现在的共同的居住地法院起诉才对。
3、我是二婚,头次婚姻有个孩子判给男方抚养,现在的老公是初婚,我们都想要这个孩子,孩子一直由我独自带着,因为有条文规定二岁前是哺乳期,会判给女方,所以老公想拖着等孩子二周岁后他起诉,那样孩子就会判给他,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
:没有“条文规定二岁前是哺乳期”,法定的哺乳期是自孩子出生计算12个月以内。
你这不再适用哺乳期内孩子归女方了,但孩子越小,判归女方的可能越大,你是有希望的。
关于谁拿到扶养权的问题,我觉得从双方文化程度(我比他高)、家庭环境(孩子如判给他,就由他母亲带,而他母亲是再婚,而且是半文盲,而我父母是离退休干部)、经济条件(我家更好)等方面我觉得我的有利因为更多,况且男方曾经因为盗窃被判刑,而我的不利处是曾有个孩子,我这样的分析对吗?
:从这些条件看,是对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利的,你可以把这些写进起诉书,也可以在法庭上说。
请哪位高深律师帮我分析下,我得到抚养权的机率有多大?
:有八成吧。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