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工人在下班途中遇车祸死亡,我厂应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法》第十四条(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你厂工人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 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全部
根据《劳动法》第十四条(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你厂工人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 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 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如果你厂未向劳动部门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基金,那么你厂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赔偿。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