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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劳动者可以继续申请经济补偿吗

原单位拖欠我尽一年的工资,我申请劳动仲裁支付工资并胜诉。单位不服并起诉至法院。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的同时并支付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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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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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如果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并被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则该劳动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劳动者)则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03-10

274 0
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18-03-10

290 0
如果劳动仲裁已经仲裁,单位必须按照仲裁结果先执行,如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但都要先执行。拖欠一年工资要给予补偿没有相关法规支持。如果你说的是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后按劳动合同法计算并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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