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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提出不再续签的,能不能享受三个月的基本工资?

合同期满,但是工资低于原工资,自己提出不再续签的,能不能享受三个月的基本工资?自己与公司签约三年,三年期满,工资低于原工资,所以才自己提出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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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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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如果在单位提出以较之原先用工合同相同或更优厚的条件订立劳动合同而您不同意的,则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除的,应当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金。
  2、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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