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科举问题
明初取士途径有四,即科举,举贡(举人会试不第可申请入国子监为举监,再由荐举或考选入仕),吏员(由吏进升为官)及荐举(被推荐入仕)。「荐举」行于明初,明英宗后不常举;「吏员」虽能选拔甚多官吏,但并非科举范围,故不论;至于「举贡」虽与科举有关,但不属正途出身,于明中叶后亦渐废弃。 故明代主要的入仕途径为「科举」。内容如下: 一。应试资格 明代提倡学校与科举结合,参加科举者须为国子监或府州县学的学生。为免遗漏人才,又许官员推举具学行而未仕的士子,或未入流的吏员应举。惟娼优子弟,父母丁忧者及被罢的吏员,一律不准应试。 二。入仕程序:明代每三年一次,在京城和各省举行考试,考试分为四个阶段。 1...全部
明初取士途径有四,即科举,举贡(举人会试不第可申请入国子监为举监,再由荐举或考选入仕),吏员(由吏进升为官)及荐举(被推荐入仕)。「荐举」行于明初,明英宗后不常举;「吏员」虽能选拔甚多官吏,但并非科举范围,故不论;至于「举贡」虽与科举有关,但不属正途出身,于明中叶后亦渐废弃。
故明代主要的入仕途径为「科举」。内容如下: 一。应试资格 明代提倡学校与科举结合,参加科举者须为国子监或府州县学的学生。为免遗漏人才,又许官员推举具学行而未仕的士子,或未入流的吏员应举。惟娼优子弟,父母丁忧者及被罢的吏员,一律不准应试。
二。入仕程序:明代每三年一次,在京城和各省举行考试,考试分为四个阶段。 1。 童试(县试) 县试分为三级,分别是由知县主考的「县试」,由知府主考的「府试」及由提督学政主考的「院试」。每逢寅,巳,申,亥年举行考试。
通过三阶段童试而中举者,称「生员」或「秀才」(无论士子年纪多大,凡未通过童试者,皆称「童生」)。 2。 乡试 通过童试的生员可参加乡试。乡试分别在各省举行,共有三场,由皇帝派遣正,副主考官主持,中式者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因乡试于秋天举行,又称「秋试」。考试每逢子,卯,午,酉年的八月初九举行,每隔三日举行一场。 3。 会试 通过乡试的举人,须于次年春天到京师,应礼部主持的会试。会试由皇帝特派正,副总裁主考官主持。
考试亦分三场,中式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因在春季考试,又称「春闱」或「春试」。考试每逢丑,辰,未,戌年的二月初九举行,每隔三日举行一场。 4。 殿试(廷试) 会试中式的贡士最后须经「廷试」,廷试原由天子亲自策试,但明代皇帝多不出席,委官员代试。
目的仅在评定进士的等第(贡士通过廷试后便称进士),故贡士于廷试中不会被黜落。考试通常在三月朔日举行。经廷试后,进士被定为三等,即一,二及三甲,一甲有三名,分别是「状元」,「榜眼」及「探花」,称「赐进士及第」;二甲有多名,称「赐进士出身」;三甲亦有多名,称「赐同进士出身」,而第二,三甲的第一名称「传胪」。
此外,明代亦设武举,入仕程序与文科举相同,亦分秀才,举人及进士等级,所试的是各式武艺,中式者获授武官。 三。应用文体 明代科举除有指定课本外,内容大抵承袭唐宋,到明中叶时,答题形式却出现转变,顾炎武《曰知录》说:「(明英宗)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
(宪宗)成化廿三年(1487)会试,始定八股之制。」可知明宪宗时始规定以格式化的八股文应试。所谓「八股文」,如《明史选举志》说:「其文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
」即文章以破题(解释题目),承题(发挥意见),起讲(说理)及提比,虚比,中比,后比,大结(总结)等八段结构,将全文分为四个段落,每个段落皆有两段对偶的文句。字数规定在300至700字间。 四。
试卷及试场规制 试卷方面,首页须书应举者三代姓名,籍贯,考试日期等,在文字上须避御名,庙号等讳。试场规则方面,参与科举的官员全是临时委派,规定乡试与会试的主考官为二人;乡试另设同考官四人,会试八人。
试场则称「贡院」,考官入院后,封锁内外门户,称「锁院」。考生于独立房间应考,称「号房」。在入场前须接受检查,称「搜检」。应考时有号军看守,称「巡逻」。至天晚未完卷者,可给烛三支(作照明及限时之用)。
完卷后先取下不合格式者,再用纸遮盖考生姓名及座位编号(糊名);把原以墨笔作答的试卷(称「墨卷」),以朱笔重抄一遍而变为「朱卷」(誊录),再呈于上。殿试的考卷多由翰林学士批阅,称「读卷官」,他们初拟名次后,经天子再览。
若考官作弊,轻者充军,重者立斩。从试卷及试场规制可见,明代科举的程序,又比宋代精密。 五。考试内容 明代科举考试内容,大体与前代相若,其内容表列于下: 考试内容 试后程序 备注 洪武三年至十七年前的科举 第一场试经义两道及四书一道 第二场试论一道 第三场试策一道 合格者十日复试骑,射,书,算,律诸科。
士子可凭各家不同论说应考。 洪武十七年后的科举 此年颁布的「科举定式」规定,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及经义四道;第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及诏,诰,表各一道;第三场试时务策五道。 这年太祖亦颁定科举用的课本,规定四书以《朱子集注》,《书经》以《蔡氏传》,《诗经》采《朱子集传》,《春秋》以公羊,谷梁,左氏三传及《胡安国传》,其他如《易经》,《礼记》亦各以规定的专书为准,有了各科的专书后,士人所读全为一家之言。
能通过这些科目者不须再试 骑射。 科举的内容大致完备,但规定以古人的意见答题,较诸洪武十七年前,束缚较大。 六。授官方式 明代规定,殿试一甲第一名称状元,授从六品翰林院修撰,第二及三名(榜眼,探花),授正七品翰林院编修。
二,三甲进士的优秀者,授从七品的翰林院庶吉士,其馀进士则授给事中,御史,六部主事等京官,甚而授知州,知县等地方官。至于落第的士人及贡生,亦可申请入国子监为举监,将来若被推荐或经考选,亦有机会授低品的京官或州县官。
明代科举规制比前代严密,中进士者固然前途美好,能取得低级功名的举人,亦有为官机会,大有不遗人才之意。 七。明代科举制的特色 1。 进士出身称要 明代内阁,在成祖一朝开始发挥重要性,大学士有机会参与国家大政。
内阁大学士乃从翰林院中挑选,自英宗以后,非进士出身者不能入翰林。自此只有进士出身者,才能入内阁(进士出身→翰林院→内阁),《明史职官志》说:「(英宗)天顺二年后,(翰林)纂修专选进士,由是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
」诚然,明代大学士由进士出身的占十分九。明代内阁相等于宰相机构,只有进士出身者可选入,暗示从科举出身才能任中枢要职。 2。 科举为入仕主流 明初取士途径有四,但至中叶只馀吏员,举贡及科举,以科举最为称要。
如只有进士出身者可入内阁,为科举出身者,提供最高的仕途保障,且较重要的京官,亦多为进士。赵翼《陔馀丛考有明进士之重条》说:「凡京官称要之职,尽进士出身,举人皆不得与。」其实,地方较重要的官员,亦多用进士,在升迁上,科举出身者亦占优。
明代虽有多种入仕途径,然最称要的,只有科举一途。 3。 学校与科举结合 明太祖认为「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洪武二年诏),遂规定设立学校,在京师设国子监(太学),地方设府,州,县学,社学和书院。
洪武八年颁行学校贡举事宜,规定凡应科举者,必出自学校,二者的关系如《明史选举志》说:「(天下人才)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学校者,储才以应科目者也。」又说:「科举必由学校,而学校起家者可不由科举」之说,即国子监学生表现优者,可直接得官而无须再经科举。
换言之,参加科举者必经学校,但学校出身者又有机会不经科举,直接授官。另一方面,科举及第后的一甲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必授翰林院编修等职,以在翰林院加以磨练。故翰林院为变相学校,专责培育官员。
可见学校与科举的关系紧密。 4。 取士名额南多于北 自中国经济及文化重心南移后,科举取士限额亦受影响。钱穆《国史大纲》指出,科举的取录额,有南多于北的趋势。太祖洪武三年南方的乡试取士额为310人,但北方限取200人;英宗正统五年南方乡试取485人,北方仅限255人。
会试取录额方面,会试分为三卷,即南卷(南方地区)北卷(北方地区)及「中卷」(指广西,云南等南方地区),整个会试取于南卷之士占55%,中卷占10%;北卷仅占35%。殿试及第人数方面,由洪武四年至万历四十四年,共245年,每科状元,榜眼,探花及会元共244人,南人竟占215名,北人仅占29名。
反映明代文化重心已经南移,科举亦出现重南轻北之势,形成「南人恒多;北人恒少」的现象。 5。 商人得应科举 中国以农立国,商人向受歧视,自汉以来,政府一直压抑商人的社会地位,如禁止商人入仕。但明代由于社会经济发达,商人拥有强大经济实力,政府亦不得不作出让步。
明代规定,商人不可于本乡应考,但准其在其他地区落籍,再以新的户籍报考。如此,商人亦有机会为官,形成前所末有的「士商混融」现象。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