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再婚前有一个女儿;再婚后育有一个儿子。再婚前,私人开了一家酒店,房产为男方个人所有。但是,欠有部分贷款、私人借款。
婚后,酒店做了一次装修。
现在,男方的主要亲人有:一个父亲、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再婚妻子;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弟弟妹妹都是有家庭);男方的母亲的母亲;再婚妻子的父母、姊妹。
请问:
根据新婚姻法、继承法,男方遗产应该如何继承?
谢谢!
一,如果死亡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原则上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当事人各方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来解决。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全部
一,如果死亡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原则上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当事人各方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来解决。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四,遗产的分配原则: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
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
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