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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财产问题

  
  朋友的母亲去世了,她的父亲要再婚,她的母亲去世前留下口头遗嘱房子留给她,现在父亲要再婚没房子住,要住这套房子,她想问一下如果以后父亲去世了,她的后母有权利居住和继承这套房子吗?另外,父亲有一些财产是和生母共同奋斗下来的,她的后母有权利继承和。。。 朋友的母亲去世了,她的父亲要再婚,她的母亲去世前留下口头遗嘱房子留给她,现在父亲要再婚没房子住,要住这套房子,她想问一下如果以后父亲去世了,她的后母有权利居住和继承这套房子吗?另外,父亲有一些财产是和生母共同奋斗下来的,她的后母有权利继承和分割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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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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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清楚房子的房产权归谁的。如果房子一开始是属于你爸妈夫妻俩共同共有的,那样在你母亲去世之后,属于你母亲的部分就按照遗产处理,则现房子3/4归你父亲,1/4归你。(口头遗嘱无效,详见PPS)  其次,若他们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她已在该房屋居住并落户于此,且并无其他住所,则她也拥有了该房屋的居住权。
    由于这房子可以算是你父亲跟现任妻子的婚前财产,在严格法律上是可以剔除在夫妻共有财产上,但她仍可以该房屋为你父亲将来的遗产而继承到一部分。  最后,你生母的遗产被你父亲继承的部分,将来也会成为你父亲的遗产被她继承一部分。
  但由于这部分可算是婚前财产,在分割时份额与你父亲各子女是相同的。    PS,这只是法律学理上分析的遗产分割方法,之所谓血浓于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时候很难计算得很清楚的!你父亲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划分财产,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PPS,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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