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我国土地在所有权政治性质上都是公有的,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类型,对应的土地范围是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有:第一,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第二,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第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仅限于农村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全部
我国土地在所有权政治性质上都是公有的,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类型,对应的土地范围是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有:第一,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第二,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第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仅限于农村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
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即指农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农村土地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二类,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第三类,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如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