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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我是一个单身母亲,有一个独身女儿,现在的房子是我的名字,想把房子换成女儿的名字该咋个办,不知道麻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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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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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写一份赠与书,公证后到房产中心过户给你女儿。(产权必须是你的,没有其他共有人)。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户。
     费用: 赠与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契税:房屋总价×1。5%; 印花税:×0。05%; 权证印花税:5元每本; 房产登记费: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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