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在爱问写贴子。不是不能,是不想也不愿。。。昨天偶然看到网友关于“取消网购”的贴,今天浏览网络发现果然成真,于是,再也按奈不住写贴的冲动。不写不快!
世之法者,必存于道。悖逆道则无法。法是什么?按俺的理解,法就是规范,规矩。是大家伙认同并尊崇的规则!然而,在法之上,还有“法”。
否则就成了“法无法”!法之上的法,就是道!道是什么?道就是规律!是自然与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是不被意识左右的必然存在!因此,一个社会的法是否顺应民心,是否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与支持,尊崇。就得看这个法之中所蕴涵的道义了。如果说法所诠释的道义悖逆了规律性,那俺以为这种“法”就已经不是法了。
俺会认为充其量只是一种“主张”!而法不能经常变化。主张却可“日新月异”。就拿网购来说。其实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随着科技发展而出现的客观必然。网购彩票,无非是数字时代所有网络生活方式的冰山一角罢。数字时代的我们,但凡与生活相关的东西,大多通过网络得以实现,离开网络,我们已然无法想象!从这个意义上看,网购——就是这个时代的客观必然,是这个时代的规律性!可是,我们的法规却对这种规律性“视若无睹”,居然规定取消网购(或叫停网购)。
俺禁不住想问:这样的法,道义何在?!。。。。。。。
网络上的确有存在着各种“脏乱差”现象,对社会的影响是恶劣的,俺不反对整顿,清理。但不要只徒轻松式的“一刀切”。用人治的方式取代了法治!用人治方式治世,治网络,最终就会使法偏离了道义。法无法,又谈何法规?
多少年来,我们的思想方法的确出了问题,就拿过河来说,我们总是想“摸着石头过”,而不去思考如何从桥上过!。
。。。。。。要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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