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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协议未签订,工作半年未转正,未上保险,想辞退员工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各位,请大家帮忙给我出出主意,很苦恼。 我现在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半年,做业务,但单位迟迟不给转正,一拖再拖。 公司有几个问题:劳动协议未签订,工作半年未转正,未上保险。 本周领导和我谈关于劝退的问题,基本上属于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想请求大家帮助的内容如下: 1、单位现在让我提出赔偿的问题,我未转正的工资是月薪8K税前,到手7K多。转正之后应该是税前1w。我应该提出赔偿金多少?一直没有转正,如果提出赔偿的话是按照8K标准赔付还是1W的标准赔付? 保险是否可以提出赔偿?保险如何赔偿? 所有赔偿的金额是税前还是税后? 2、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何种方式能够证明我在这家单位的工作事实? 谢谢大家,在线等。
  。。。所有的分都给啦~~。

全部回答

201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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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一、未签合同依《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应支付你第一个月除外每月双倍工资; 二、未缴保险应依法补缴; 三、你说单位让你离职,如果你同意,则单位应依《劳动合同法》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提前通知金;及依据第四十七条支付你经济补偿,你工作若不到半年就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工作超过半年就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上是你同意离职,如果你不同意离职而单位仍解除你,则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或要求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 四、以上所说的标准都是税前综合工资,至于你说是转正前或后,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应给你转正则应按转正后算,否则,按转正前算。
     五、如果你不想在那里工作了,且单位按以上所说都给了补偿及赔偿了,你当然就不用申请仲裁了,如果单位违法,你要申请仲裁,请要准备以下证据: 1、你与单位的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你平时工作中可以证明的一些手续或单据、证人等(因为你没有合同) 2、证明是单位提出让你离职而不是你自己离职的证据(若不好取证,可以用手机偷录音),若不能证明这一点,到时单位会说是你自己离职,旷工等,没有任何补偿或赔偿; 3、因为你没有合同,因此你要证明你在单位工作多长时间、工资标准。
     以上望对你有帮助。

201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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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持工资条或其它能共证明你已经从事工作的相关凭证,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述。他们一定会受理的。国家现在已经有了明确的法规,不会影响你的任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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