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2班倒的,4天一次转班。全年无休。有10天公休假,单位安排的是每次休息5天,但是这样一来,自己本来的轮休就占去2天,也就是说只能休息到3天。因为单位请假扣钱非常狠,一天最少350,所以假期就非常的宝贵。 想请教专业人士,倒班的公休假有没有什么规定。我可以享受国家给我们的权益吗?
你上的转班或倒班,实际上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其定义为: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以你的情况为例:4天一次转班,从班次安排看,连续上2天班,每班12小时,休息两天,即通常所说的上24休48。而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则4天96个小时中,干24小时,休息72小时。
以全年平均约91个2转班为例,全年工作时间为2184小时,减去实行标准工作制全年标准工时约为2000小时,超出184小时。 单位提供的10天公休假为240小时,即使存在你提到的占用4天轮休,额外休假也至少为6天144小时(实事求是说没有这种算法),与实际工作时间持平。
综上,你们单位现在的工作安排并未违反国家规定,也没有侵害你的合法权益。只是需要提醒你的是,上班期间适逢法定节假日,应视为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能否把你的情况说清楚?比如,举一个星期的具体轮班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哈。
您每个班次上多少小时?一周上多少小时的班?您上的班属于轮班制,在劳动法中可以归类于无固定时间的上班方式。一般情况下,您可以先看自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劳动合同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投诉。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通过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单位赔偿。另外,您可以自己计算一下全年工作时间是多少。国家规定,劳动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全年52周,也就是说全年工作时间不超过2294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