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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什么意思,用益如何理解,通俗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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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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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顾名思义是权利人对物只能“用”,不能处分。它是一种他物权,就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占有、使用和收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是以登记为物权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其他两个是以登记为对抗要件,主要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

2011-09-09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于他人所有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物权。我国物权法第117条对于用益物权作了一个准定义性的规定。用益,即使用和收益,通俗的意思就是能够用这个东西并且有权收取基于这个东西的产出。
  物权法专章明确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另外还包括准物权(即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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