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2011年4月15日销售了某产品给客户,款项为20000元,款未收,2011年5月15日又从客户那里购入商品30000元,款未付。销售未收,是不是要记入应收账款,而购入未付,是不是要记入应付账款?还是先冲减应收账款20000元后,将余额记入应付账款中?
一、都要通过“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
1、2011年4月15日销售了某产品给客户,款项为20000元,款未收,会计分录(假如不考虑税金)
借:应收账款--XX客户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2、2011年5月15日又从客户那里购入商品30000元,款未付。
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30000
贷:应付账款----XX客户 30000
二、假如2011年5月15日又从客户那里购入商品30000元,款未付。
客户要求从货款中抵扣往来款,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30000
贷:应付账款----XX客户 10000
贷:应收账款--XX客户 20000
。
两笔不同的业务,分开做,不要把它当成一件事,这是两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