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如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领取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全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领取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所需材料:1、二代证办证通知单
2、居民户口簿
3、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未办证的无此证件)办理程序:查看流程图办理时限: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收费标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办理地点: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监督电话:0551-62928224其它说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以上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