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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不进行违法活动自己使用只要在3个月以内归还就不犯罪?

这样规定那能惩罚犯罪?

全部回答

200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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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几位说的都不 完全对。挪用公款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的。三是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说的三个月的期限,只限于第一种情况,即归个人使用,如治病、购房等等,如果是进行营利性活动,则没有时间限制。

2005-07-19

不对的,还要看数额大小。

2005-07-18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虽然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一般可不作为犯罪处理,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   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个月以下一般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所以不认为是犯罪。

2005-07-17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 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你表述的并不完全正确,至于为什么要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超过3个月不还,才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挪用公款行为的行为人对公款并无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的故意,只是想临时借用一下或用公款产生效益从而占有这些效益,如果只是临时借用于个人家庭使用并未进行违法活动或营利活动而占有这些营利的行为,行为人马上归还,并无长期占有不还的故意肪行为,那不规定3个月的时间,不利于区别主要打击挪用公款进行违法或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行为,所以这项规定还是必要及合理。
     。

2005-07-16

我也想知道这算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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