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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协议签字了,没有公证,还可以反悔吗?

  我兄弟三人,两个本地照顾老人,一个在外地。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几天前,兄弟商量后,我和另一个在外地的兄弟签署了放弃继承协议的签字。把一套房产留给了一个兄弟(当时情况比较复杂,他强势的拿出来给我们签字,外地的弟弟签了,我当时不想伤害兄弟感情,也没有多想就签字了)。
  
  后来才得知他背后允诺给外地兄弟5万元(房产价值50万元)。我非常的难过觉得他算记了我。现在我想反悔,房子还没有过户。请问这种情况打上法院的话我有胜算吗?即使平均分我都觉得算赢。但是我初而反尔,法官会不会不予支持呢?另外这个弟弟是本地法院的高官,对我特别不利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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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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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证明当时你签订该协议时并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是受到你兄弟的隐瞒真实情况下,而同意的,可以申请撤销已签订的协议。但必须能拿出相关证据,否则法院也很难支持。 至于你弟弟的身份你暂时不需要考虑,正常按照法律程序,如果法院有违法裁判的行为,你可以在收到判决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也可以向当地检察院提出请求抗诉的申请。

20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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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协议不公平,可诉讼要求撤销。 对于本院法院的诉讼,应该由其他法院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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