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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变更合同的时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的权利,第五十五条规定了撤销权一年内没有行使即消灭,那么请求变更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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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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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随后规定了,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而对形式变更权的期间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以尽快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行使变更权的期间应当推定为一年期间。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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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及事实确定是否可以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其不再履行合同的,或在其它条件下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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