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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残疾人坡道缺失,看看大家的反应?

某新建高档小区,小区路到高层住宅电梯间的通道只有台阶,未设残疾人坡道,大家会:1.向物业反应2.向开发商反应3.喊来记者,向开发商/设计部门/图纸审查部门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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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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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3。这个最直接了当,又不会被拒绝,又会为社会所知,成为范例,警醒世人。

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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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7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7.1 建筑入口 7.1.1 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图7。
  1。1)。 7.1.2 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7.1.3 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7.1.4 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7.1.5 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1。5的规定(图7。1。5-1,图7。1。5-2)。 请注意7.1.2条,“必须”表示强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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