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地理题印度是亚洲耕地总面积最
不是。美国耕地占国土面积的20。5%,占世界耕地总面积的13。15%。美国是世界上耕地面积最大的国家。
美日农场制度变迁及启示
付学坤 [2004年第1期]
一、美日农场制度变迁比较分析
美国耕地占国土面积的20。 5%,占世界耕地总面积的13。15%。美国是世界上耕地面积最大的国家。美国人均耕地0。7公顷,是世界人均耕地(0。23公顷)的2。9倍。日本耕地面积只占其国土面积的11。8%,占世界耕地总面积的0。 30%,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仅为1。56公顷,是美国的1/37。美国“人少地多”与日本“人多地少”形成宣明对比的特征决定了它们在各自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选择不同的发展战略。
1。农...全部
不是。美国耕地占国土面积的20。5%,占世界耕地总面积的13。15%。美国是世界上耕地面积最大的国家。
美日农场制度变迁及启示
付学坤 [2004年第1期]
一、美日农场制度变迁比较分析
美国耕地占国土面积的20。
5%,占世界耕地总面积的13。15%。美国是世界上耕地面积最大的国家。美国人均耕地0。7公顷,是世界人均耕地(0。23公顷)的2。9倍。日本耕地面积只占其国土面积的11。8%,占世界耕地总面积的0。
30%,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仅为1。56公顷,是美国的1/37。美国“人少地多”与日本“人多地少”形成宣明对比的特征决定了它们在各自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选择不同的发展战略。
1。农业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及历史渊源。
在美国殖民地时期,小规模农户经营是其农业经济的组织形式,到1776年美国独立时,其农业仍然是处于传统农业阶段。1820年土地法的通过,掀起了以小单位(面积)和低价(1。25美元/英亩)出售公有土地的高潮,促成了美国家庭农场的建立;1862年通过的“宅地法”促成美国家庭农场制度得到广泛确立和巩固,并且日渐成熟。
此后,无论美国的经济、政治发生如何的变迁,除了农场的规模、数量发生了适应农业生产力水平发展和农业政策调整的需要而进行的变化之外,家庭农场这种基本农业经营形式一直保持到今天。
日本的农业发展史与美国的有所不同。
二战后,日本实行了全国范围内的农地改革,废除了长期存在的地主制和租佃制,确立了自耕农制,即农民小土地私有制。强制性的土地低价买卖,让土地改革近似于土地的无偿解放。之后,《农地法》的颁布(1952年)妨碍了土地所有权的自由流动,但1962年修改了的《农业法》再次允许土地租佃,土地流动朝借贷和买卖的方向发展。
随着外部产业的发展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提高效率和生活水平,部分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谋求规模经济效益,走农业专业化生产道路,成为专业农户,其他农户则成为兼业农户。日本在农业现代化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没有改变其小规模私有制经营的基本格局,政府也从未采取过强制办法改变这种经营模式,而是在注重选择与适应这种经营模式的技术、政策和措施上做文章,这同样使日本的农业现代化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2。农场数量变迁比较分析。近半个世纪以来,美国农场的总数在迅速减少,到2000年时仅为217万个,比1950年减少347万个,减幅达161。5%。这是美国农场变化的大趋势。与此同时,随着农场数量的减少,农场的平均用地面积不断扩大,这是美国农场变化最突出的特点。
美国农地总面积是不断下降的,减幅达21。8%,而农场平均面积则由1953年的242英亩上升到2000年的434英亩,上升了近一倍。
战后的日本随着《农民解放指令》的一声令下,土地改革一夜之间将252万户地主手中的194万町步的耕地(注:1町步约等于99。
2公亩)几乎无偿(强制低价政策)地给了420万农户,“制造”了日本家庭农场。此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农业政策的数度调整,日本农场数量总体变化趋势也是减少,到2000年减少了近一半,其间全国总耕地面积也是减少的,减幅达30%。
尽管如此,日本农户户均经营规模也在扩大,只是各地扩大经营规模进展程度差别大,不同种养殖业间经营规模扩大进展情况也有差异。
3。土地所有权变迁比较分析。美国农场主经营的土地有多种来源。
农场主土地自有率呈下降趋势,主要依靠租用别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农场主越来越多;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美国的佃农越来越少:19世纪中期有40%左右,到1999年就只有11。2%了。这说明,美国的土地在改变所有权上是变化不大的。
但是,在对土地进行流转重组上却是不断进行着的,同时美国的农场主越来越重视拥有自己的土地进行经营。
日本战后土地改革建立私有制经营模式之初,自耕农占95%,随后土地自有率也呈下降趋势,同时兼业农户的出现促进了外部产业的发展,专业农户则走规模经营的路子,其耕种的土地主要靠租赁,于是促进了土地的流转,但日本农地的流转远没有美国那样流行,流转速度相对较慢。
4。美日农场规模变迁比较。美国农场都是私人占有性质,家庭农场始终占主导地位,但这并未影响农场规模的扩大。农场规模的扩大是必然趋势。美国农场数量的逐年减少,主要是小农场的消失与变迁。
但农场规模的扩大不是没有限度的,中等规模往往已是极限规模了,多数美国人都认为最有效率的农场是中型家庭农场。在农场数量变迁中,规模越小的农场减幅越大。二战后,美国农业中出现了大农场迅速增多的趋势,大农场的用地多是租赁的。
日本农户经营规模及其变化程度都远小于美国,这其间的原因除了“人多地少”与“人少地多”之间的差别以外,还有地貌、农业政策、农业技术特长等之间的差别。日本农地经营的规模化也是一种倾向,但程度不深。
日本调查表明,靠扩大规模来压缩成本是有限的,大体上10公顷左右规模的压缩效果最好,超过这一规模就难以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其主要原因是经营的土地过于分散。
二、美日农场制度变迁给我国农地制度创新的启示
1。
以家庭(农户)为主要和基本的农业经营单位,是符合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美国和日本的农业基本条件、文化、历史背景都相去甚远,但是他们在农业现代化起步阶段都果断而明智地选择了家庭农场制度,把农业生产的基本单元定位为家庭,这种制度一直被坚持并表现出生机和活力。
我国所采用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其主要和基本经营形式仍然是家庭。长期稳定和坚持这种制度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大前提。
2。在家庭农场(农户)制度不变的同时,其数量、规模则一直在变。
由于农业生产技术(如机械化作业)的发展,市场竞争的需要,规模经济效益规律的作用及非农产业的发展,农场走向了分化:“强”者聚集土地;“弱”者弃地离农,转移到非农产业。这也是工业化、城市化的动力所在。
但是,继续研究又会发现,农场经营的规模化是有限度的,并非越大越好。在美国农场结构的变化中,呈现出小农场明显减少,中型农场有所增加,大农场保持稳定的特征。
我国长期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并不意味着按“均田制”平分的农村土地“归属”农户一成不变。
一方面,农地这一基本而重要的生产资料,只有通过市场手段进行优化配置,才能更好地体现其价值,发挥其效益;另一方面,肩负着农业现代化重任的我国农村要提高农业效益只有在土地流动优化配置的基础上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高效农业的道路才是出路。
3。农村土地的权属问题存在相对稳定性和多样化的特征。土地私有制是美日农业的本质特征,这是历史和社会制度共同选择的,但这并不妨碍其土地的流动性和经营方式的多样化。比较分析表明,美日农地流动的主要形式不是买卖所有权,而是采用租赁形式(买卖使用权),如他们的自耕农比例一直下降,土地租用率一直上升。
其原因主要有:①租地比买地便宜,一次性投资小,又进退自如,风险就小;②国家政策让土地所有者长期受益,农户不愿彻底放弃土地;③土地升值预期和保护家业的价值观念的作用。基于上述原因,让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留其一让其二”成了农民的主要选择。
从上述分析我们得到启示:①尽管我国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但所实行的“双层经营机制”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为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创造了条件,使所有权的相对稳定和经营权的相对流动成为可能。
但要注意“两权”的相对独立、完整与清晰。否则,“两权”的稳定性与流动性都因相互制约而失去现实价值。②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的长期稳定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短期现实性不相矛盾,甚至可以说后者是前者的进一步发展。
当然,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一个与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渐进的过程,同时,还需要多方面的政策配套。
总之,我国土地制度在基本原则稳定的基础上,需及时研究借鉴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我所用,解决现实矛盾,这可以收到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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