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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期对方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几个月,前妻以个人名义买下一套商品房,以她个人名字和私房钱或借款,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子女有我抚养,子女能享有那房子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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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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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就是对方的个人财产了, 只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是不能占有父母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的.

2009-04-14

55 0
在离婚之前,也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即使她以个人名义买房,房子也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当然借款也应当视为共同债务,与是否为私房钱无关,因为私房钱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离婚时没有发现该房子,而她离婚时也没有提起,在你发现该房子起一年内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然后重新分割该房产。 子女无权分割父母的房产,子女如果由你抚养,那么她应当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其月收入的20%-30%

2009-04-11

43 0
这套商品房属于共同财产,而借款也属于共同债务。(除非有一方声明放弃要求)。因为不是遗产,子女目前还不能享有那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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