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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跟我谈话叫我主动离职,请问不同意会有补偿金嘛?

2007年9月1日入职一直工作至今,入职时签定劳动合同一年,到期之后没有续签。 今天领导跟我谈话说由于业绩不理想,让我主动提出离职,我不同意,请问该怎么办?有补偿金吗?

全部回答

20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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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若你主动辞职,是得不到赔偿的。 若公司与协商解除合同,则要支付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建议在工作期间,不要违反规章制度,这样公司就无法找到辞退你的理由或证据了。
  
   2、合同到期,公司未主动提出续签,则每月应该支付二倍工资给劳动者。法律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鉴于合同到期未续签,你有权提出解除解除合同。同时,公司也应该支付赔偿金。

200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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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2007年10月31日入职的,到现在有1年多的时间, 2008年元月的工资都还没有结清,今年来上班老总说不管是新老员工今年来上班全部重新填写新的人事资料,我们有些老员工没有填写人事资料,私底下讨论了一下,去年的工资到现在都还没有发,为什么要我们重新填写人事资料,我们又不是新来的,况且去年的工资到现在都还没有发放,今天都开工有1个多月时间了(开工日2月4日)对此不知道如何是好。
  

20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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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继续执行.若用人单位不签订,你继续上下班并可去仲裁.你不要填写辞职申请,否则没有经济补偿.

20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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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吧,就是不要自离,让公司开除你好了,开除了就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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