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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遗产分配问题

我爷爷去世,奶奶健在。奶奶育有一儿一女。爷爷在生前工作的单位占有股份,该单位被收购后,爷爷得到30万元。请问这30万元应该是奶奶、儿子、女儿三人平分,还是奶奶得15万,剩下15万由儿子和女儿平分? 或者是其他分配方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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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5

62 0
  你爷爷所分得的,属于和你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夫妻财产分配的规定。 1、据你所描述的,你爷爷应当没有遗嘱吧?那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产的分割。 2、这份财产应当这样分配: 30万中,有一半属于你奶奶的财产15万,另一半属于你爷爷的财产15万; 你奶奶、儿子、女儿,均是你爷爷的合法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平分你爷爷的财产,即你奶奶再分5万、他的儿子分5万、他的女儿分5万。
   你奶奶最终将分得20万。 。

2009-02-05

41 0
这属于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奶奶的一半。 所以,应该是先留出奶奶自己的15万(她还在世,她的财产不是遗产,不能当遗产分掉),剩下15万由儿子和女儿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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