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另一个城市工作,自考该怎么办理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办法
为加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管理,使考生在我市与外省、市、自治区间转考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转出
(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持北京市准考证及全部成绩合格证到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应与转往地区的省级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对方同意并了解有关成绩认定政策)。 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由本市自考办转递,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到转往地区的省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转入事宜。
(2)在本市未取得合格成绩或已经取得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全部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办法
为加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管理,使考生在我市与外省、市、自治区间转考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转出
(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持北京市准考证及全部成绩合格证到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应与转往地区的省级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对方同意并了解有关成绩认定政策)。
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由本市自考办转递,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到转往地区的省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转入事宜。
(2)在本市未取得合格成绩或已经取得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对于按有关规定已经失效的合格成绩,不予转出。
转入
(1)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生因故需要到我市继续参加考试,应先在本地的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到京后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到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北京市准考证;待考籍档案到达后,携转考介绍信、原地的成绩合格证及北京市准考证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入与成绩认定手续。
(2)转入的考籍档案,须由当地的省级自考办按机要件邮递,考生不得自带。
(3) 在原地已经取得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原地办理毕业手续,我市不接收这类考生的转入。
(4)凡转入我市的外地考生,考试科目须按北京市专业考试计划执行。
原取得的合格成绩,与我市考试计划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有效,不同的无效。
(5)凡转入我市的外地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
门,均需取得北京市的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方可在我市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
其他
(1)为避免考生在北京市与外地之间交叉考试,北京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考生到外地借考手续。
(2)凡无北京市常驻户口考生,考籍转出后不得再次转入。
本办法自2000年3月开始执行。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转考手续须知
2006-06-05
一、转出手续
自学考试考生因故须到外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1、 考生须持全部准考证(包含IC卡、旧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办理转出手续。
若丢失成绩通知单,须先补办成绩合格证或成绩证明,再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转出手续目的是在外省市专科毕业,并今后想返回北京续考本科的考生,在办理转出手续时,要申请将本科成绩另外打印成绩合格证或出具成绩证明。
待在外省市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到北京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恢复本科考籍手续,并到区县自考办重新补办准考证。
2、 外地考生由外省自考办转入北京自考办,其档案到京后,已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因故又须返回外省,须持外省成绩通知单和北京准考证,北京成绩通知单,经审核外省档案后,办理转出手续。
3、 办理转出手续时,经审核无误,由工作人员出具收费单,考生持收费单(一式两份)到教育考试院财基处办理交费手续。
4、 考生持盖章收费单,到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须填写转出单,注明转往XX省XX市。
5、 北京考籍档案到达考生拟转入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后,考生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入手续
外地考生因故到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1、 考生须先在外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2、 在北京所在的区县自考办注册,取得北京市的IC卡准考证。
3、 考生查询转入的考籍档案是否到京参看“关于外省考生查询考籍档案到京情况的通知”。
4、考籍档案到京后,考生持北京IC卡准考证、外省成绩单,在考生接待日办公时间,到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转入手续。
5、办理转入手续时,考生查询《考籍档案接收登记表》,确认档案到京。由工作人员出具收费单(一式两份)到教育考试院财基处交费,然后持收费单返回成绩科办理手续。
6、考籍转入课程认定的原则是课程名称相同或基本相同。
7、 工作人员为考生出具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考生成绩证明(一式两份),一份办理毕业手续时交验,一份存入转入考生考籍档案。
8、 办理转考手续时间:请参看北京市自考办考生接待日办公时间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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