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的第二学士怎么样?正
首先要看你的身份,如果你是普通高校的学生,它的二学历就是正规的。
你有简章么,把简章发上来我看看
很多高校针对在校生有辅修制度,即在本科专业学习过程中,允许再修一个与主修专业学科门类不同的专业,这样毕业时就可以获得两个学位。 这是国家允许的。
你是说这个?这个没问题,很正规的。
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试行)
教研科 发布时间:[ 2005-12-16 9:32:50 ] 阅读次数:[ 857 ]
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
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试行)
一、人才培养模式及要求
1、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是本科生在修读入学专业的同时,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教...全部
首先要看你的身份,如果你是普通高校的学生,它的二学历就是正规的。
你有简章么,把简章发上来我看看
很多高校针对在校生有辅修制度,即在本科专业学习过程中,允许再修一个与主修专业学科门类不同的专业,这样毕业时就可以获得两个学位。
这是国家允许的。
你是说这个?这个没问题,很正规的。
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试行)
教研科 发布时间:[ 2005-12-16 9:32:50 ] 阅读次数:[ 857 ]
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
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试行)
一、人才培养模式及要求
1、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是本科生在修读入学专业的同时,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毕业时取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和两个(或相应)学位证书的培养模式。
2、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在现有的四年制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实施。
3、我校各专业均适用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法学、侦查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国际政治学五个专业内互相选择时,实行双专业培养模式,只能获得一个法学学士学位。
4、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要实现的质量标准是,使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与第一专业第一学位相同的培养规格。
二、实施原则
1、 学生有权选择是否修读第二专业,以及选择何种专业作为第二专业。
2、 原则上安排第二专业学生与第一专业学生同堂上课,需要另行编班的,学校教务处
可酌情处理。
3、 第二专业的修读应在不影响第一专业的前提下进行。
4、 每位学生只能修读一个第二专业。
三、学制与教学计划
1、双专业双学位基准学制为5年。修业年限为5-7年。
2、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包含第一专业教学计划和第二专业教学计划。第二专业教学计划适用现有的四年制本科教学计划,从学生入学后第三学年开始实施。
3、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可以免修如下课程:(1)在第一专业已经修读的第二专业的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2)实践教学环节的社会实践、军训、公益劳动。
4、修读双专业双学位时,必须达到第二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最低学分要求。
在
第一专业时已修读的第二专业的专业选修课,修读第二专业时可以免修,但必须补足第一专业的通识选修课学分,或修满第二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学分。
5、 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不能免修。
专业实习安排在第四学年暑期进行。毕业论文应在
修完所有课程和专业实习之后进行。第二专业的专业实习为6周。
6、 双专业双学位每学期的教学进度表,仍依据该专业的教学计划运行。
但学生在选课
时须遵照如下限定:低年级学生须在修读完所有本年级应修的课程后,才能修读高年级的课程。
四、申请修读的条件
1、我校在籍本科生入学后第三学年,即可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但前三学期必修课重修3门(含)以上,或2/3以上必修课课程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2、修读双专业双学位须交纳费用。学生申请经批准后一次性交费。
五、申请修读的程序
1、学生可在第四学期期中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向本人所在学院提出修读申请。
2、各学院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和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统一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六、退出或取消修读的程序
1、正在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可以退出修读。
退出修读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书面告知双专业双学位所在学院。所在学院核实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学生退出修读后,不得再次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2、学生在同时修读两个专业期间,第一专业的必修课一学年内重修3门以上(含),或一学期未取得6学分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双专业双学位修读资格。
3、每学年考试成绩汇总后,各学院负责审查本单位学生的第一专业的成绩和学分,是否符合继续攻读双专业双学位的条件,并于一周内将丧失修读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本人。
4、学生退出或被取消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学校将根据其实际情况退还部分学费。
七、考试与成绩管理
1、 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的具体考试与成绩管理办法和权限,原则上与第一专业学生的相
同。
2、 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成绩与学分,同第一专业的成绩与学分一并记载,毕业审
查时分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分别审查。
3、学生退出或被取消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其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仍然有效,但只作为通识课成绩记载。
八、学籍管理
1、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和权限,原则上与第一专业学生的相同。
2、凡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达到规定要求,符合学位条例的要求,并先取得或同时取得第一专业的学位资格,学校即可发给第二专业毕业证书或同时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3、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可以在第四学年取得第一学位后毕业离校,也可继续留校攻读第二专业(学位),或在第五学年一并取得两个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生在5年基准学制年限内在校学习,学校提供校内宿舍。
在基准学制年限外在校
学习,学校不提供校内宿舍。
九、本办法自2003年招收的学生开始实行,2002年招收的新闻学、哲学、侦查学、社会工作和公共事业管理五个专业的学生比照实行。
2001年招收的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可个别申请,经批准后试行。
十、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3年8月19日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