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

请问用人单位是否在试用期间〔还未签劳动合同之前〕用劳动法的权利来拖欠员工工资的做法!而本人在试用期间并未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所以我认为只要我不愿意呆久就可以在一个月之后走人,可是现在面临的是我不能在一个月之后的发工资期间领取自己该得的薪水?而说要等到三个月之后,是否合法?

全部回答

2008-11-21

0 0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间,你可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如因拖欠工资,你可随时解除合同。虽然你们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但实际上从用工之日起你们间即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还未于你签订合同,则单位应支每月支付你二倍工资。对于你说的要三个月后才拿到工资是没有依据的,单位应据实计算你的工资。如单位故意拖延,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吧。

2008-11-21

108 0

尹律师为你解答,电话:一三一四六二九九六九七 Q:三八零三四四七八四 专业律师用法律来武装自己,你的问题都可以得到解答。

2008-11-20

120 0

不合法,试用期是必须签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支付工资,你可以离开,并且要求单位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且要求50%的拖欠工资的赔偿金。如果继续在公司的,进公司1个月后,用人单位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必须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资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更多劳动法律问题咨询,请登录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劳动纠纷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