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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的时效性到底是多久?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那么这个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又是多久呢?如果案情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查明,岂不是等于无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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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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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是根据具体的鉴定类别、内容、项目等,于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于每一个具体的鉴定类别、内容、项目等是不可能需要同样的时间的,所以,在这个法律规定中,只能做这样的原则性规定,但不等于无期限。

200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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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指的是专业技术鉴定,比如法医鉴定之类受科学技术限制的侦查活动,并非全部侦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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