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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介绍信

我在02年进入潍坊一事业单位工作,单位给的事业编,但实行企业化管理。05年我提出辞职未果以矿工为名除名,并开具除名文件,05年至今一直在青岛开发区一私企工作,现正办理工作调动,开发区人才中心因没有干部介绍信而停止办理,原单位说除名员工不能开干部介绍信。请问原单位应该开干部介绍信吗,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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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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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首先是采取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撤销除名决定或者是由劳动人事部们裁决除名决定无效。劳动仲裁若不行,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后在落实当年的事业编制是否是国家认可的干部身份。只有这样,你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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