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按固定资产核算?酒吧购灯
不可以,应做低值易耗品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比较,其特点是:
(1)从实物形态来看,固定资产具有使用年限较长,可以连续地参加很多生产经营周期,在长期使用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特征。
(2)从价值形态来看,固定资产的价值随其参与经营过程的进行,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费用中去,构成费用的一个组成部分。
按照我国现行财务制度,根据重要性会计原则,公司通常只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资料,列为固定资产:
第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全部
不可以,应做低值易耗品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比较,其特点是:
(1)从实物形态来看,固定资产具有使用年限较长,可以连续地参加很多生产经营周期,在长期使用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特征。
(2)从价值形态来看,固定资产的价值随其参与经营过程的进行,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费用中去,构成费用的一个组成部分。
按照我国现行财务制度,根据重要性会计原则,公司通常只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资料,列为固定资产:
第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二,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 凡不符合上述标准和条件的劳动资料,都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而应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与核算。
低值易耗品是指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必需的单项价值比较低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物质设备和劳动资料,如工具器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用具等。
这些物质设备在经营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其价值随其磨损程度逐渐转移到有关的成本或费用中去。就其性质来看,低值易耗品是可以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原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具有固定资产的特性。
低值易耗品具有价值低、使用年限短、品种数量多、更新快、增添频繁等特点。
现行的财会制度规定是:凡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或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下的物资设备,列为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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