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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改过一次名,现在又想改一次,我要怎样才可以改到呢?

以前我的名字被人误写错了,后来我爸妈帮我改回,现在,我已经够23岁了,想改一个字,不知道要怎样的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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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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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 改名后原来的名字做为曾用名保留在户口本上。但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只有一栏,即改过名的原则上不能再改了。不过,小孩时改名也可能不写,你看看你户口上的曾用名栏是否还空着,如果还空着,你到派出所申请时就别提以前改名的事了。 成年人改名只要个人申请,说明改名的理由和要改为什么名。有单位或学校的还要经单位勤学校出证明表示同意。 关键是,你必须理由充分。

2008-07-27

嘿,最好到派出所问一下。 我家小孩不到3岁就改了两次了,因为医院出生证打印出来了,而报户口时的名字,派出所字库里有个字没有,用手写上盖了个章。回来后觉得麻烦,就改了个简单的(随母姓),结果被老人知道了,说死说活让改回父姓,结果又改了。派出所说以后不会给出证明,主要是怕出国时有影响,别的到没什么。 不过你都这么大了,能不改最好是不改了......

2008-07-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姓名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经主管区的片警审查签字,派出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给予更改。
  是单位职工或公务人员还需单位出具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1、收养、寻回或解除收养关系的;2、长期以笔名、艺名等与姓名事实通用的;3、用字有悖于公德或有伤风化、有辱人格的;4、使用了新华字典以外的异体字或自造字的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姓名:   1、正在受刑事处分的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3、有重大犯罪嫌疑等被公安机关列为工作对象的人;4、正在刑事、民事诉讼期间的当事人;5、法定代表人等。
     。

2008-07-27

  以前我的名字被人误写错了,后来我爸妈帮我改回,现在,我已经够23岁了,想改一个字,不知道要怎样的手续呢??? ……姓名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你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自主自己的名字。
   如果需要,你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去派出所申请改名。 不过,很麻烦,因为姓名变更,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身份证都需要重新办理。 如果理由不充分,一般情况下,派出所会拒绝你的。 但,如果理由充分,是可以成功的。
  

2008-07-27

带户口本到公安局去核实,提出要求修改,由公安局审批通过即可。我有好些同学都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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