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过房子之后,与女朋友分手了。但是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上签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并且网上备案财产共有人是我女朋友。现在她不拿钱供房子,并且首付大部分钱也是我的。眼看年底就要拿房子,但是我们又不可能在一起,所以贷款我已经3个月没交了,银行给我下了最后通谍,下周一必须交上所欠贷款,否则通知法院拍卖房产。
原来我想过拍卖掉的钱可以把前期本钱捞回来,但是还要交违约金等,很麻烦。如果我供下来的话,一半也是别人的。
我要问的问题:1。靠法院拍卖后,情况有利于我吗?
2。打官司,更该合同签约人,我能胜吗?
3。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请指点,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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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者和受赠者的关系也很重要!亲属和非亲属间,区别很大!
女孩子嘛,磨一磨,过上一段时间再找她好好谈谈,闹红了脸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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