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的房子卖了,但是卖后才知道价格比行情少6万元,这个我很后悔. 但是这个房子没有过户,约定的是年底再过户. 而且这个房子,是我老公的婚前财产,我是作为委托人办理的.当时我和买放的人在卖价上欺骗了他,比他说的价格少卖了3万元.在买卖协议上写的是60万,其实我57万卖掉了.他在60万的协议上签的字.我在他的委托书上手写了实际价格是57万元. 后来他知道了,很生气,说这是个无效合同,存在,当事人的性质. 请问,这个是无效合同吗?
你好!如果委托书上有他的签名,那就不是无效合同!因为该委托上有他的签名,在法律上是认可的!你凭他的委托书出售,签定的购房合同是有效合同!
你好!如果委托书上有他的签名,那就不是无效合同!因为该委托上有他的签名,在法律上是认可的!你凭他的委托书出售,签定的购房合同是有效合同!收起
内容不违反法律原则,不侵害第三人权益和公共利益,且贵重物...
写个委托书就信,需要明确写明委托办理的事项。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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