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描述:我有一哥哥,已成家,父母已经分配一套八十平米产权商品房、一弟弟(十八岁),现与父母居住一产权两层楼房,近三百平米另加一近七十平米院子。父母准备将来此房拆迁后其中有一套给弟弟,再有就给我。现在不是就此父母产权房问题,而是院子。(以下为协议正文)授权方:父母建设方:女儿 经家庭成员共同协商、父母授权,一致同意由女儿出全资,在父母现住房(产权)院内新建两层住房(非产权),两层合计面积约一百五平方米,全部工程费用约三万五千元。
现将该住房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建设方拥有该新建住房的所有权,若将来政府拆迁等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与补偿,均由建设方承担和享有,与父母等家庭成员无关。 二、非因政府行为拆迁期间,父母等家庭成员拥有使用、出租权利,租金等收效由父母所有;父母等不得以现建房费用赎回、变更该新建住房所有权。
三、此协议经父母签字、非经公正、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父母签字: 女儿签字:问:没有哥哥和弟弟的签字此协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