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院长是人大选举产生的吗法院的院长
法院的院长与政府的县长市长等都是人大选举产生的。所以,政府管不了法院的事儿,相反,如果县长市长或政府违犯了法律,却归法院管。
法院的院长是人大选举产生的吗
是的。不必怀疑——
(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
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全部
法院的院长与政府的县长市长等都是人大选举产生的。所以,政府管不了法院的事儿,相反,如果县长市长或政府违犯了法律,却归法院管。
法院的院长是人大选举产生的吗
是的。不必怀疑——
(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
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等特点,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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